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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漳州市第二批全市招生高中联招录取办法

来源:3773.中考 2013-7-2 20:00:10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漳州市第二批面向
全市招生普通高中联招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13〕79号)文件有关要求,今年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公办校,面向全市招生50人)、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含漳州立人中美合作学校)、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漳州正兴学校(含正兴中澳合作学校)和漳州康桥学校等6所高中学校安排在全市普高第二批次进行录取。上述6校实行由市教育局组织,“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先填报志愿后再录取、一生一录”的招生办法。现将具体录取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分数线

  7月18日前,各校自主确定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市教育局中教科。7月19日,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示。

  二、志愿填报

  (一)外校考生志愿填报。7月22日,报名考生和家长持准考证(或复印件)、户口簿和照片1张自行前往漳州二职校填报志愿,填写《2013年漳州市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考生志愿表》(附件一)。由于采用局域网现场填报志愿,因此考生和家长须到现场签名确认所报志愿。

  (二)本校考生志愿填报。报考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漳州正兴学校、漳州康桥学校5所民办学校的本校正式学籍初中毕业生,于7月21日持准考证和照片1张,直接到学校填写《2013年漳州市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考生志愿表》。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志愿。

  《2013年漳州市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考生志愿表》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并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各校不得擅自印制。擅自印制的各种《志愿表》不能作为新生招生录取依据。

  已被首批实施招收定向生政策的15所优质高中学校和漳州三中(一级达标高中)、厦大附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批次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

  三、录取时间和办法

  7月23日。由市教育局组织,各民办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按照分配到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实行按学校、逐县录取。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公办校,招生50人)实行面向全市统招。各校都依照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各校自主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全市普高最低分数线490分。

  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组织招生录取的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中招办印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非法招生。

  7月24日晚,上述各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发到各县(市、区)中招办,并在漳州电信电话查询系统、漳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fjzzjy.gov.cn)和漳州课改网(http:www.zzkg.net)向社会进行公布。

  7月22-24日期间,除面向全市招生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和民办高中学校外,全市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准进行招生录取,否则,不予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档案。

  四、指定地点

  志愿填报地点仍然安排在漳州二职校。

  五、招生计划

  (一)漳州实验中学招收540人;漳州立人学校招收800人;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招收400人;漳州正兴学校招收800人;漳州康桥学校招收300人。

  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三所学校招生计划的70%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40%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漳州康桥学校招收龙海和台商投资区分别30人和50人,以上五校其余招生计划招收各县(市、区)的生源。所招收各县(市、区)的生源按人口数比例分解到各县(市、区)(见附件二)。

  (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公办校)面向全市招生50人。

  (三)福建正兴中澳合作学校招收100人和漳州立人中美合作学校招收120人。

  各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学校招收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不浮动、不进行县际调剂,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调整录取本校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鼓励民办高中学校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在不超过省教育厅规定班生规模54人前提下,其所招收的新生不占招生计划。

  六、一生一录

  凡已被市教育局录取的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含漳州立人中美合作学校)、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漳州正兴学校(含福建正兴中澳合作学校)、漳州康桥学校高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新生,各县(市、区)不得再进行重复录取,否则,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

  以上学校所招收的学生,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和今后高考上线数统计时,将按生源所在地分别计入各县(市、区)。

 

  附件:1.2013年漳州市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高考生志愿表

     2.2013年漳州市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各县(市、

       区)高一招生计划

   

 

 

 

                                  漳州市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


 

附件1

2013年漳州市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高考生志愿表

 

考生姓名

 

报名号

 

相片

毕业学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通信地址

 

户籍地

(派出所)

 

电话

 

准考证号

 

成绩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总分

分

数

 

 

 

 

 

 

 

 

 

 

等

级

 

 

 

 

 

 

 

 

 

审核人:

报考志愿

 

考生及家长

意见

考生本人及家长已了解民办高中招生政策,经慎重考虑后决定报考以上所填民办高中学校志愿。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报考学校

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

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仅作为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含漳州立人中美合作学校)、漳州双语学校、漳州正兴学校(含福建正兴中澳合作学校)、漳州康桥学校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新生等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之用。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中学校志愿。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校、逐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凡是已被全市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不能再参加本次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录取。而已被本批次民办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二、三达标高中及一般公、民办学校第三批次高中招生录取,否则,不予建立高中学籍。


 

附件2

2013年漳州市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

各县(市、区)高一招生计划

县区

漳州实验中学

漳州立人学校

漳州双语

学校

漳州正兴学校

漳州康桥

学校

合计

市直

13

18

18

18

21

88

芗城

6

8

8

8

9

39

龙文

6

7

7

7

8

35

龙海

23

34

34

34

30

155

漳浦

27

40

40

40

45

192

云霄

14

21

21

21

23

100

诏安

20

29

29

29

34

141

东山

7

11

11

11

12

52

南靖

11

18

18

18

19

84

平和

17

26

26

26

28

123

华安

5

9

9

9

9

41

长泰

7

10

10

10

12

49

台投区

6

9

9

9

50

83

合计

162

240

240

240

300

1182

说明:1.以上招生计划不包含各民办高中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数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

  2.以上计划系按省公布的“六普”人口数比例分解下达市直及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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