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考

3773考试网2016中考湛江中考正文

2015湛江中考高中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发布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2015-3-5 18:40:50

 

各批次特长生实行同批次提前录取。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普通生志愿学校的投档和划线。根据学校对各类特长生的选拔要求不同,对不同类型的特长生实行不同的文化分数要求。其中:①一般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其文化分数要求达到招生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以上。市教育局根据招生学校特长生计划和学校上报的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在达到招生学校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术科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中择优录取。未被当批次所报考的特长生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按其同批次普通生志愿参加划线。②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竞技型特长生不参与划线,由招生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含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教育局终审,录取结果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实验班实行提前录取。如果拟录考生中考成绩达到两校在各县(市、区)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考生正式被录取,不再按其志愿参与统一划线和录取;如果拟录考生中考成绩低于两校在各县(市、区)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取消其实验班录取资格,按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顺序参与统一划线和录取。

湛江农垦实验中学划线和录取。湛江农垦实验中学是湛江农垦局举办的一所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其招生倾斜湛江农垦系统子弟。该校50%的优质学位按农垦系统各初中学校的考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其余50%学位在全市统一划线录取。

3.录取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中招录取平台进行。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工作;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按市教育局提供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及县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省属和市属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组织;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湛江市技校招生办组织。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合理引导落选考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或报读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确保两类教育生源大体相当,两类学校同时完成招生任务。

4.录取安排。普通高中录取分三个阶段进行,依次为:第一批学校录取;第二批学校录取;第一、二批学校补录。录取办法为:①市教育局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确定上线名单后,市和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管理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各批次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②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的,可申请补录。补录工作统一安排在第一、二批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补录面向当年未被录取的本市学生,补录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补录学校名单及其补录计划通过市教育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落选考生补报志愿工作。市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统一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分数线。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填报志愿而落选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补录;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自动丧失该校的录取资格,不能再参加任何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省中等职业学校、中技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对没有报名参加中考的人员和初中往届生、高考落榜生采取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高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进行招生。技工学校除按上述规定录取外,还应按照劳动预备制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结)业生报读。初三春季分流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要造册登记,列入升学和招生人数并列入原初中学校中考报考率计算。

5.优待政策。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优待政策,加分优待项目详见附件《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和照顾录取分类一览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的精神,从2015年起我市取消中考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项目。

6.档案建立。高中阶段学校采用考生电子档案录取,电子档案在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时建立。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准确无误和安全,并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数据与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统一起来。普通高中新生电子档案,由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市、区)主管教育部门审批后的录取名单,对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取后调取学生初中学籍档案;纸质档案由各普通高中学校按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纸质档案要求建立。报考中职学校的考生档案按中职档案管理要求建立,报考技校考生的档案根据湛江市技校招生办要求建立。

(六)推进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应对初中毕业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毕业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从2015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施,2018年开始应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衡量毕业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坚持将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改变将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

三、保障措施和监管

(一)健全试题保密和考试组织制度。国家教育地区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秘密级事项,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粤教考〔2002〕3号)要求,认真做好保密和考试组织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进一步规范考场的考务工作,增强考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二)建立健全招生考试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奖励、输送生源和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风考纪责任制、招生考试承诺制度、招生公开制度和招生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隐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严禁县(市、区)教育部门控制学校的志愿填报工作;严禁招生学校强制考生填报本校志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篡改考生志愿;严禁任何学校擅自通过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学生收费的手段抢挖生源恶性竞争;严禁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以与学生签订协议、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提前违规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未经市、县(市、区)统一录取、学校自行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和发放毕业证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校长责任。

 (三)强化工作部署和组织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将招生考试政策及时、准确、全面传达到各有关学校和初中毕业班师生及学生家长中去,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强各项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录取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进行。招生改革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本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要根据进一步明确巩固提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等两个目标,着力提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协调化程度;要明确年度招生任务,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组织、教育主责、部门联动、镇村参与”的招生工作管理机制,抓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尤其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工作;要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学校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中的层级责任,防止出现对中职学校工作招生重视不够、力度不足、责任不落实等情况。同时,各地要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结构,扎实推进薄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改造提升工作,扎实推进县域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和实训中心建设,改善高中阶段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各初中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通过新媒体、单位网站等渠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考试招生政策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认真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考试信息和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明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目的和意义,广泛宣传国家高中阶段教育惠民政策,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加强宣传学校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确保完成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巩固和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各高中阶段学校在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要报主管教育局审批和市教育局备案。

(五)建立健全考试招生监督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考试招生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处理考试招生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将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照顾加分政策等向社会公开。严格做好特长生、指标分配录取考生、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市、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及时查处考试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确保“阳光招生”。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