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务 人 员 守 则
1、考务人员的职责是维护考场纪律,搞好考场管理,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纪律教育,认真执行考务工作细则。
2、认真执行裁判规则和测试方法,力求公正、准确,并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
3、监考人员在各项考试前,应逐个核对考生与准考证照片是否相符,并向考生扼要讲解有关规定。
4、每单项考试结束,及时向考生当众公布成绩。
5、监考人员不准对考生作任何技术性指导,但考生对规则不清楚,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6、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舞弊时应当众制止,发现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考生,应立即通知考务长,并有权取消该生的考试资格,所有成绩按0分处理。
7、监考人员在考场执行公务时,不准吸烟和谈笑,更不准将考试人员组成结构和考试情况外传。
8、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场工作人员进入考场。
9、监考人员要关心、爱护学生,发现考生有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和带队教师,安排人员陪同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其停考。
巡 视 员 职 责
1、要认真学习考试《实施办法》和掌握《考场规则》、《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并督促考点严格贯彻执行。
2、巡视员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工作结束后应向派遣单位报告情况。
3、巡视员应参加考点工作的全过程,了解掌握考点的全面情况,对违背有关规定的应及时提醒考务长注意,督促其纠正。
4、巡视员发现考生违纪,可以当场制止,也可通知监考制止,必须记录时,应通知监考记录。
5、巡视员发现监考或其他工作人员违纪,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者应告知考务长,由考务长处理。
6、巡视员发现考务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应告知考务长,由考务长处理。
7、对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应督促考务长进行妥善处理,也可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
8、巡视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巡视员如玩忽职守,违反纪律,要严肃处理。
考 生 须 知
1、考生凭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2、单项考试提前20分钟点名,两次点名不到者按弃考论。
3、每位考生的四项考试,在一个单元时间内完成。
4、考生考试要身着运动服装或轻便服装,穿运动鞋或轻便平底胶鞋,不准穿带钉的鞋。
5、立定跳远、掷实心球每位考生各有三次机会,最好一次成绩,记录为该生该项成绩。篮球运球每位考生有两次机会,最好一次成绩为该生该项成绩。男子
6、各项考试的操作方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操作方法进行。
附件4
2014年驻马店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点、考场的设置要求
各县区考点的设置,每乡镇设一个考点。设置考点的学校,实验室建设要达到省定二类标准。考点设置由县区统一安排、验收,并于
每个考点设置2个考场,考场门前分别标明第一考场(1-12号)、第二考场(13-24号),每个考场设12个实验台,每个实验台备理化生3道考题。凡是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实验器材及药品,应在实验室内备足。
考场附近要设成绩登统室和能容纳一组24个考生的考前准备室,便于考生抽签后入座并做考前准备。考场的周围要划定警戒区,并有明显标记,禁止非考务人员进入。
各考点大门要悬挂横幅、标语,要在醒目处张贴有关要求和规则以及有考场、准备室、考务办、医务室、厕所等位置的平面图。
二、考务人员设置要求
每个考点设考点主任1人,监察员1人,领考员3人(其中1名总领考员,第一考场领考员和第二考场领考员各一名),成绩登统员3人,每考场设主考1人,监考6人(每人监考两组)。以上人员均由县区考务办委派。此外,设考点副主任1人,由考点所在学校的校长担任,设保卫人员1人,医务人员1人,理、化生实验员各1人,后勤供应人员1人(以上人员由考点主任、副主任研究决定)。各考务人员需严格履行考务人员的岗位职责,遵守考务纪律。考试时除主监考、监察员和市、县区巡视员凭证可进入考场外,其它考务人员未经主考许可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三、考试的组织过程
(一)考试办法
1、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将考生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分组(每24人一组,特殊情况可减少)。考试评分卡上的相关内容由学校提前填写清楚,贴上考生照片,并由县区考务办加盖骑缝章。
2、县区要采取“三统一”的办法进行考试。即统一培训,统一施考,统一评分标准。根据省教育厅《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规定以及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豫教装备字【2014】1号)精神,要规范考试过程管理,施考中需做到“三固定、一调整”,即每场考试“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调整实验台签号”。
3、县区根据各自情况,成立1—2个考试组,逐考点巡回施考。
4、考生在考试前抽签定台,对号入座(其中第一考场实验台号为1号—12号,第二考场实验台号为13号—24号),每个考生要完成理、化、生三科实验操作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5分钟。
(二)考试程序
1、各学校按日程安排提前做好考前准备。总领考员在登统室领取评分卡。于考前10分钟点名带1组考生24人到考前准备室组织抽签(抽考场号,第一考场和第二考场各12个签),然后指导考生填写评分卡上的相关内容(考号、学校等)。待考生填写完毕后宣读考生须知,进行考前教育。待本组考生离开准备室后,再组织下一组考生做好准备。
2、第一、第二考场领考员分别带领本组考生(考生持准考证、评分卡),提前3分钟到考场门口,由主考组织再次抽签(抽考题号)入场。待考生进场后,领考员再回考前准备室带领下一组考生。
3、每场考试开考前5分钟,主、监考人员和实验员要检查准备情况,准备无误后,实验员退出考场,由主考组织考生进入考场。
4、考生按台号入座,将评分卡交监考并填写记录卡上的相关内容,广播提示监考核对准考证、评分卡上的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检查考生评分卡、记录卡填写是否正确,然后提醒考生审题,检查器材无误后,宣布考试开始,并开始计时。
5、开考后,监考按评分标准为考生评分,主考对考生逐人进行复查并收回题签。当考试进行至13分钟时,广播提示考试时间还有两分钟。
6、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广播发出停止信号,考生立即停止操作,带准考证依次退出考场并离开考区。监考填好评分卡上的各科步骤得分和总分,签名后,连同记录卡一并交主考,并及时整理器材,为下一场做好准备。主考收齐评分卡、记录卡确认无误后,将记录卡按序装入密封袋,待考试结束后交县区考务办妥善保管;然后将评分卡整理并签名,装入另一密封袋,待交登统员,再组织下一组考生入场考试。
7、登统组要在考点及时进行成绩登统,由登统员到各考场主考处取回评分卡;到登统室直接在微机上进行成绩登统。成绩登统时要按照“一人报分,一人监督,一人输机”的办法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成绩。登统后,将评分卡按序装入密封袋密封。填妥封面内容并签名,于每单元(半天)考试结束后交县考务办妥善保管。待全县区考试结束后,须进行全面成绩复核,市考务办适时对复核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待文化课考试结束后,再将评分卡装入高一级学校录取档案。
8、凡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由学校向县区考务办请假,经批准后,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一次性参加补考。
四、搞好考务人员的培训
各县区考务办要选聘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具有专业水平的一线教师或教研人员为主、监考,并经考试领导小组审核。要加强对主监考和其它考务人员的培训,认真进行思想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切实抓好培训,熟练掌握试题和评分标准,以保证考试的公平、准确。
五、加强领导,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1、各县区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教师、学生进行严格的考前教育。要加强考前训练,组织好学生的登记报名工作,防止错登漏报现象发生。赴考前,各学校要对考生做好考风,考纪、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对需要往返其它学校考试的考生的护送、车辆、饮食等要周密安排,确保万无一失。
2、严密组织。考试实行考点、考区、考场三封闭,各考点均由县区考务办全面负责,责任到人,要对考场、考点的设置,仪器、药品的配备,考务人员的培训,后勤保障等,做出全面合理的安排。
3、要严肃纪律,堵塞漏洞,杜绝各种违纪事件的发生。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按中招考试有关规定处理。凡徇私舞弊、违反考务纪律的考务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工作并视其情节轻重,按中招考试的有关纪律严肃处理。
4、各县区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写出书面材料报市考务办。
附件5
2014年驻马店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务细则
一、考生须知
(一)考生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无故不按时到达者,按缺考处理。进入考场前先填写评分卡上需考生填写内容。
(二)进入考场时,只许带准考证、评分卡和钢笔。对号入座后把准考证放在实验台面,评分卡交给监考老师,然后即可审题,检查器材是否齐全,填写记录卡需考生填写内容。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动手操作,停考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操作,带好准考证,退出考场,离开考区。
(四)考生不得向其它考生或监考老师询问操作方法,否则视为违纪。
二、考点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按县(区)理化生考务办公室要求,准备好考试器材。
(二)负责组织本考点除主监考以外的工作人员设置,每考点设保卫人员1人,医务人员1人,理、化、生实验员各1人,后勤供应人员1人。要选择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上述职务,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并明确职责,确保本考点考试顺利进行。
(三)安排好本考点考试秩序,组织本考点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考试顺序及时到位,并进行考前教育和指导。及时解决本考点出现的问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县(区)考务办报告。
(四)协助县(区)考务办解决主、监考人员用餐、饮水等生活方面的问题。
(五)执行考务纪律,抓好本考点考风建设。
三、巡视、监察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实验操作考试的各项考务规定。
(二)要与主监考人员同时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要与考点主任联系,重申考试纪律。掌握考点的考风考纪情况。
(三)发现考点有违反规定的,要与考点主任联系并及时处理。如考点处理不妥时,要及时向县(市)考务办汇报。
(四)监察人员要带头遵守纪律,不得对发现的问题隐瞒。如有违犯,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四、主考职责
(一)组织考生抽签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二)广播提示各监考教师对考生本人和准考证、评分卡上照片进行核对。检查考生评分卡、记录卡填写是否正确,然后提醒考生认真审题,检查仪器是否齐全。
(三)当考生和监考做好准备工作以后,发出开考信号,并开始计时,每场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进行到13分钟时向考生提示考试时间还有2分钟。
(四)开考后,主考要对考生逐人进行复查并收回题签。
(五)停考信号发出后,提示考生带好准考证有秩序地退场。
(六)当监考人员把评分卡交给主考以后,主考要提示监考人员整理、补充器材、药品,为下一场考试做好准备。
(七)整理评分卡时,如发现有涂改现象应及时与监考教师沟通情况,如属正常修改需经主考同意,双方在备注栏内签名说明,以示负责。
(八)评分卡收齐核对无误签名后,将评分卡整理装入密封袋待交登统员。同时将记录卡装订密封(每6-8组一密封)。
(九)考试期间,禁止除本考场监考、考点监察员、巡视员以外的考务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本考场,如遇不听劝阻者,要及时向考点主任及监察员报告并做好记录。
(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犯,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领考员职责
(一)领考员由总领考员、第一考场领考员、第二考场领考员三人组成,第一考场领考员、第二考场领考员协助总领考员工作。
(二)总领考员提前向登统员领取本考点考生评分卡、学生报名表,准时把考生带到指定准备地点。
(三)总领考员负责组织考生抽签,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进行考前教育,指导学生填好评分卡上的相关内容。
(四)第一、第二考场领考员分别带领本组考生提前3分钟到考场门口等候,待考生入场后再回备考室带领下一组考生。
(五)领考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私自进入考场观看,待考期间要教育考生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六、监考人员职责
(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和主考一起检查实验器材。
(二)考生入场后,监考人员要引导考生按签号入座,检查考生与准考证、评分卡上照片是否相符,如发现有不符现象,应及时向主考报告;如发现评分卡、记录卡填写错误,要指导考生及时更正。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要集中精力监视考生每个步骤的操作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准确地给考生评分。
(四)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及要求不做任何解释,不得启发、提示或帮助考生操作。
(五)当停止操作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让所监考的考生带好准考证退出考场。并按考生操作情况填好操作步骤得分和总分,签字后交到主考处。
(六)填写评分卡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要向主考说明情况,并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七)评分卡交给主考后,要及时整理器材,使器材恢复到考前状态。如需更换,要与实验员联系。
(八)在监考过程中,不得吸烟、饮食和谈笑,不得串场、串台,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实验员职责
(一)按试题要求,为考场准备好实验器材和用品。
(二)要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场。考试期间要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开考区。
(三)当需要更换、补充器材和实验用品时,要及时给予更换或补充。
(四)实验员办公地点在实验准备室,如无准备室应在与考场相邻或相对的仪器室。未经主考批准不得进入考场,更不准随意进入考场观看考生考试情况,不准向主监考人员询问考生分数或为考生说情,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成绩登统人员职责
(一)登统组要对考试成绩及时进行登统(由1人到各考场主考处取回成绩评分卡),登统时须3人同时在场。
(二)登统时要按准考证号顺序登统。
(三)按一人报分、一人监督、一人输机的程序进行登统。登统员工作时要精力集中,按指定时间完成任务,登统期间严禁接待来客、吸烟、饮食、谈笑、接打电话等与登统无关的事情。
(四)登统后将评分卡按考号顺序分别整理后装入密封袋,并填妥密封袋上需填写的内容。原则上每3—5组装入一个密封袋。
(五)登统人员如有作弊,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保卫人员职责
(一)维护考点秩序,确保考务人员及考生的安全。
(二)除考生外,禁止无统一规定标志的人员进入考区。如有不听劝阻者,及时向考点主任报告,情节严重者,应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
(三)未经考场主考同意,不得进入考场。
(四)保卫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严肃认真,忠于职守,遵守考务纪律,如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