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第一中学2016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及对象
根据省、市、县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省级二类示范性高中实际,2016年秋季我校将招收高一新生1880名(其中配额生1128人,自主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100人)。县内外及周边地区学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报名由各县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安顺市考试中心组织考试。填报志愿为提前录取批次(特长生)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200人)及第二批次,有志于就读普定一中的考生,建议县外考生填报第一志愿,县内考生第一志愿空白不填,只填第二志愿(因录取分数较低),如果第一志愿填了其它学校,上线后即被录走,不再参与第二批次录取。录取时,由安顺市考试中心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公布。体育、音乐、美术方面有特长的考生见《普定一中2016年体艺类特长生自主招生简章》。
三、优惠(奖励)政策
1. 安顺市中考成绩在我县前100名,且进入我校就读的学生,每生每年奖励2000元,减免3年学费;第101--200名,且进入我校就读的学生,每生每年奖励1000元,减免3年学费。
2.每学期根据期终考试总分名次给予奖励:高一年级取前十名,高二、高三年级文、理科各取前五名。
3.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优秀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我校将帮助其申请“高中生国家贫困助学金”、“马来西亚《新洲日报》助学金”、“香港义工基金助学金”、社会、民间资助资金等。为帮助其完成学业,学校对困难学生或给予减免学费,或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每年受助面达60%,助学金总额达300万以上。未尽事宜,可向学校咨询。
电话:0851-38222108 (办公室)
085-38225603(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