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管理
(一)公布招生政策。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布。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本区域内的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并100%覆盖本区域。要统筹做好本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市区及县(市)城区学校择校生比例须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总数的4%以下。
全市公、民办学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三)加强学籍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2015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所属政府(管委会)的统筹领导下,结合全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招生入学政策的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发现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化解;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切实维护招生入学秩序。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发生违规招生,对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对学校当年度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是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的,取消下一年度招收特长生资格。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过程性记分管理,并与年检、奖补资金挂钩。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合肥市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完成后失效。
附件:
合肥市2015年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名单
合肥市2015年中小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5年5月7日
合肥市2015年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名单
| 县 区 | 学校名称 | 特长生招生项目 |
| 瑶海区 |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 体育、艺术 |
|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 | 体育、艺术 | |
| 庐阳区 | 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 体育、艺术 |
|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 | 体育、艺术 | |
| 蜀山区 |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 | 体育、艺术 |
| 合肥市琥珀中学 | 体育、艺术 | |
| 包河区 | 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 | 体育、艺术 |
| 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 | 体育、艺术 | |
| 经开区 | 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 | 体育、艺术 |
| 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 | 体育、艺术 | |
| 长丰县 | 长丰县城关中学 | 体育、艺术 |
| 庐江县 | 庐江县第四中学 | 体育、艺术 |
| 日 期 | 工作安排 |
| 5月20日前 | 各县(市)区上报招生方案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
| 6月5日前 | 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各县(市)区招生方案 |
| 6月6日-7日 | 市区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
| 6月16日前 | 市区民办学校招生完成 |
| 6月17日-24日 | 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集体报名 |
| 6月25日-26日 | 外地就读学生回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报名 |
| 7月1-2日 | 市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 |
| 7月1日 | 市区小学升初中补报名 |
| 7月10日 | 市区公办小学补报名 |
| 7月13日-7月17日 | 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
| 7月29日-7月31日 | 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补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