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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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
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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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项 |
1. 《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学生本人的一页,用A4纸) 3. 如学生在市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学生“学籍卡”(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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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项 |
1. 《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2. 有效的《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特聘人才与申请入学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特聘人才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以及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如学生在市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学生“学籍卡”(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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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项 |
1. 《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2. 有效的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广东省居住证》持有人与申请入学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广东省居住证》持有人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以及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如学生在市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学生“学籍卡”(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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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项 |
1. 《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2. 引进人才和学生的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市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出具关系挂靠证明 4. 引进人才的工作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以及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如学生在市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学生“学籍卡”(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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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项 第(7)项 |
1. 《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2. 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或市侨务局出具的《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 3. 台湾人士或华侨华人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以及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如学生在市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学生“学籍卡”(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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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小孩是非莞城户籍(外市户籍、本市非莞城户籍或未上户籍) |
1. 《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2. 个人申请书(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入读需求) 3. 父母双方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如学生在市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学生“学籍卡”(学校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