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中和市二中录取办法
2013年,不再将市二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
录取的基本原则是:首先完成市一中录取,然后将第一志愿报考市二中的考生总成绩提高20分,按照录取程序和市二中招生计划,与第二志愿报考市二中的市一中落榜考生合并录取。音体美特长生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则在参与第二志愿录取时以普通考生的身份参加录取。
录取程序为:
①市一中、市二中特长生录取。
②市教育局按照市一中普通考生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市一中投档,市一中分指标分配录取和统一录取两种形式,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确定本校统招和择校录取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等额录取。
③市教育局将第一志愿报考市二中的考生总成绩提高20分,与第二志愿报考市二中的市一中落榜考生合并,按照市二中普通考生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市二中投档,市二中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确定本校统招和择校录取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等额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