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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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教育局

来源:2exam.com 2012-6-9 15:13:48

  甘南州教育局是州政府主管全州教育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拟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二是研究提出全州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制定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三是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监测全州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条件装备和校办产业工作。四是研究提出高中及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地方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审核高中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报州属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与招生计划;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指导中等以下各类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五是统筹管理全州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对全州教育部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对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及收支决算逐步实行审鉴制度。六是规划并指导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七是主管全州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八是统筹管理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九是负责全州教育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资料统计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十是管理直属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十一是负责成人和普通大、中专招生工作,主管全州高、中等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及发证工作。十二是承办州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上述职能,州教育局下设七个行政职能科室和五个事业科室。
        一、七个行政职能科室
        1、党委办公室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完成州委等上级布置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委属各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负责委属全体党员管理、教育、奖惩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委公文处理、保管和保密工作,并草拟党委综合性文稿;负责委属学校副科以上各类干部的考察、考核和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党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党费收缴上解和党员年度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2、行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重要政务、事务;负责草拟局机关综合性的文稿;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级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主管机关公文处理、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行政督查工作;负责教育宣传信息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总务等后勤服务工作。
        3、教育科
        负责中小学教育、民族教育、师范教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编制全州各类教育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管理和业务工作;负责中小学及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总结,负责全州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州藏族中小学教学计划、课程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各级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工作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招生计划的实施和省、州组织的中小学招生、统考、会考等工作;负责全州中小学统考、会考及“双语类”的命题、制卷和分发工作;配合有关单位进行教育质量的检查;表彰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等工作。
        4、人事科
        统筹协调规划全州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州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审查、认定和管理工作,制定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和实施毕业生派遣;负责全州教师职称评审和中小学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负责组织安排省级和州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推荐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委机关职工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教师评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州直学校职工编制、调配、管理、奖惩和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全州本科学历及州直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传递工作;负责编制人事、工资、职称培训等方面的统计报表;接待教职工职称、工资及其它待遇等方面的来信来访。
        5、计划财务与审计科
        编报全州教育事业和基本建设规划、计划及州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各种经费报表;负责教育事业基建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验收等工作;编制下达全州中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编报全州教育事业经费需求计划;负责各类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监督检查各县(市)和州直学校教育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安排、管理和使用情况,多方筹措教育资金;负责协调全州校舍建设及危房改造;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校舍档案。
        对全州教育部门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财务财产管理内控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评价;对下属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及收支决算逐步实行审监制度;对各县(市)的教育事业费、附加费、专项经费、银行贷款、预算外资金的计划预算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及效益进行审计调查;承办单位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审计任务。
        6、成人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科
        贯彻执行党对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协调全州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和农牧民扫盲教育及适用技术教育;协调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各类成人学校和职业中学、校(班)的招生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审查验印、颁发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适用技术培训、脱盲证书,并督促检查办学工作;负责成人大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对全州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抽查考试工作;负责对全州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
        7、州人民政府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大中专招生工作方针、政策与规定;负责普通大中专及研究生的招生工作;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考籍管理、发证等工作。
        二、四个事业科室
        (一)督导室工作职责
        1、对各县(市)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2、对各县(市)教育局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3、对州直学校及全州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4、评估被督导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5、反映被督导单位、社会、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要求。
        6、追踪落实被督导单位的整改措施,以及有待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解决的问题。
        7、提出被督导单位、集体或个人的奖惩意见。
        8、调查研究教育工作中带有全面性、方向性的问题。
        9、拟定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培训督学人员,指导下级督导部门工作。
        (二)仪器站、勤工办工作职责
        1、制定全州学科基础教育的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和文体器材装备、图书计划。
        2、负责落实全州教学仪器的配发、调剂工作及监督、检查、管理和使用、指导工作。
        3、组织培训教学装备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及实验室建设工作。
        4、负责统计全州教育装备综合汇总、上报工作。
        5、制定全州勤工俭学发展规划。
        6、与省上协调和争取落实全州勤工俭学计划、项目、任务。
        7、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8、监督、检查勤工俭学贷款专项、创收经费的管理使用。
        9、对全州重点勤工俭学项目和投入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并返还收回勤工俭学周转金。
        10、向上级统计全州勤工俭学年报统计及总结。
        (三)电教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化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州电教工作。
        2、制定全州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各县(市)电教馆解决电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收集、编制、储存、审定、整理、征订有关基础教育的电教教材、资料和信息,为教育教学服务。
        4、负责培训各县、校的电化教育工作人员。
        5、结合教育、教学的实践过程研究电教教材和教法,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6、开展电化教育设备技术服务,开展咨询活动,普及电化教育知识。
        7、宣传、推广、交流电教工作经验,开展电教理论、手段和方法的研究。
        8、对电教专项经费及上级配发电教设备提出分配意见,监督电教经费的使用,指导电教设备的订购、管理、使用和维修。
        9、对各县(市)电教馆和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电教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
        10、负责局机关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和网络中心的管理使用工作。
        11、搞好全州教育系统的电视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12、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电化教育建设费、微机上机费收取、使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工作。
        13、做好全州教育信息化建设及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资料、数据的统计工作。
        (四)教研室工作职责
        1、依据国家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开展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业务管理。
        2、根据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对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与方法、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和学科评价等进行研究。
        3、提出双语教学计划及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的意见或建议,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
        4、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组织课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5、组织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指导教师执行课程计划,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
        6、负责中小学教学研究的指导和业务的管理,提出改进和加强学科教学的意见及检查评估的措施。
        7、监控中小学教学质量,组织过程性教学质量评估和必须的统一检测及质量分析。
        8、审定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项目,支持、帮助教育学会各学科、专业研究会的工作。
        9、负责州级、省级青年教学能手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10、负责《甘南教育》编辑部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82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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