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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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相关材料(举例) |
有关限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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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 |
热爱祖国,学习目的明确,勤奋进取; 待人真诚,诚信友善,有错就改; 关心集体与他人,珍视集体荣誉,热爱劳动; 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孝老敬亲,团结同学。 |
1.每学期的班主任评语原件; 2.学生在校期间的有关奖励证书或处分记录; 3.担任校、班、团、队学生干部,为同学服务方面的记录; 4.其它…… |
有下列不良表现之一者,“道德品质”不能评为“A”等。 1.有考试作弊记录的; 2.辱骂、威胁、恶意欺骗师长的; 3.欺负同学、勒索他人钱物,或破坏公物的;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和值日的; 5.不尊敬师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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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素养 |
自尊、自信,有自省和自律能力; 关心、奉献社会,热心公益活动; 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关注、参与环保,有较强的环保意识。 |
1.有各学年的自我发展计划和总结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和公益活动的记录或证明(如: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相关证明) 3.环保方面的作品及证明、证书。 4.考勤记录及遵纪守法的表现记录; 5.其它…… |
有下列不良表现之一者,“公民素养”不能评为“A”等。 1.无社会实践活动记录的; 2.每学期迟到或早退五次以上,或有旷课现象的; 3.有小偷小摸、贪图小便宜、参与赌博活动等行为的; 4.涉足舞厅、电子游戏机室、网吧等 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的; 5.有乱攀摘花草树木、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破坏环境行为的; 6.初中期间,曾被学校纪律处分或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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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能力 |
有强烈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能够制定并适时调整学习目标和计划,采取有效的学习方法和策略; 能独立思考,自主完成学习任务,善于反思; 善于观察,勇于质疑和探索,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
1.学习态度认真,按时完成作业的记录。 2.有反映学生各学期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 3.校级以上学科获奖记录或证书; 4.自主学习能力的证据。如课外阅读的书目和笔记、有关文章。 5.探究性学习成绩、作品或成果等记录。(如科学实验研究报告、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6.其它……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习能力”不能评为“A”等。 1.各学期文化科目的期末考试及期评有不及格现象的; 2.缺乏自主学习精神,每学期无故缺交作业累计达15次以上的。 3.综合实践活动课成绩不合格的; 4.无参与探究性学习活动记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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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与合作 |
乐于参加各种集体性活动; 尊重、理解他人,善于与他人交往和交流; 有团队精神,善于与他人合作并协商共同完成任务。 |
1.参加各种兴趣小组的活动记录或证明; 2.在学校或校外参加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有关任务的记录。(如专题性调查研究,社会实践、卫生、交通文明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 3.其它……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流与合作”不能评为“A”等。 1.只顾自己,拒不参与小组或班级合作学习与交流活动的; 2.无故不完成班级或小组安排和分配的学习活动任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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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与健康 |
坚持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有健康的心理和生活方式,没有不良嗜好。 |
1.各学期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考查、测试成绩的原始记录; 2.平时体育锻炼、训练的活动记录; 3.参加各种体育竞赛的获奖证书; 4.其它……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动与健康”不能评为“A”等。 1.无生理方面的特殊原因,经常不上体育课或体育期评有不及格现象的; 2.不注意个人卫生,缺乏良好卫生习惯的; 3.因身体虚弱,每学年病假达5次以上或病假累计15日以上的; 4.有较严重的心理偏差且不能进行自我调控,造成他人伤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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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与发现 |
能够发现美、欣赏美、珍惜美,有基本的审美意识和正确的爱美观念; 认真参与艺术学科的学习、各种艺术活动及创作。 |
1.各学期艺术学科测评成绩的原始记录; 2.参加学校及学校以上艺术类活动记录或获奖证书; 3.各种艺术创作和表现其审美情趣的作品; 4.其它……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美与表现”不能评为“A”等。 1.艺术类课程(音乐、美术等)期评有不及格现象的; 2.从不参加艺术类课外活动或拒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活动的。 |
说明:表中所列“评价要求”作为基本线索,学校可在此基础上加以充实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