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7日汉中教育局2012年汉中中考考试实施办法
2012年汉中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由各县区招办自行确定,但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报名、照相、考生签字确认工作。
(二)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的考生年龄不限。凡初级中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同等学历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均可报名。
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的在校生;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进行网上报名。其他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县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报名条后,在报名时间内按照报名条上的报名号和密码,登陆汉中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2exam.com(http://www.hzeac.com/),从信息平台进入中招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认真阅读有关规定,如实输入报名信息。考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登陆密码,不得遗失、不得泄露。
考生均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网上报名工作要求:
1、报名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采集考生数码照片。照片采集时,对在校生,必须由班主任现场确认考生身份,对非在校生,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在《数码照片采集工作记录表》(见附件)上签名以示负责。《数码照片采集工作记录表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学业考试成绩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办法依照市教育局文件执行。
4、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教发〔2008〕25号)精神组织实施,成绩计入总分。
5、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理化考场。
(二)考点设置和试场安排: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县(区)为考区,按区域划分设立分考区,分考区可设若干考点。考点设置要合理,调整或新增考点须认真考察,并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审批。
考点尽量设在县城,如县城内安排不下,可相对集中在交通便利,符合陕西省考点、考场设置基本要求和能保证听力考试正常进行的乡镇中学进行设置,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生活区和考试区域彻底分离,净化考点周边环境。
每个整数试场30人。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间距80公分以上。
(三)监考的选聘、培训和考务管理工作:
选聘监考要坚持条件,严格执行《汉中市教育招生统一考试监考教师选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招生考试监考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实行考试工作一票否决制。
监考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继续实行抽调监考教师的学校校长培训制和考点主考培训制,认真学习《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考生守则》、《监考守则》、《处罚规定》等规章制度;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明确任务与分工。使他们熟悉政策规定、准确掌握分卷考试A、B卷的分发办法和填涂要求,熟悉工作要领,熟练进行答题卡和试卷的回收与装订。并签订《2012年汉中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监考人员责任书》。
英语听力考试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在考前严格检查听力设备,认真培训播放和监考人员,确保设备良好、播音清晰、操作无误。
县区和考点学校要做好考试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对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地质灾害以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都要有周密、细致的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安全问题,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要加大对各种违纪行为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坚决杜绝群体性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四、评卷
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阅卷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考试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统一评阅、统计和报告成绩。7月12日前结束,考试成绩等级由县(区)划分并通知考生本人。不查卷。
评卷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不得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公布、提供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原始分值。
五、填报志愿和建档
填报志愿工作按照汉试发[2010]04号《2010年汉中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网上填报志愿的通知》精神进行,于6月20--30日、7月20--8月10日进行。补报工作在9月1--15日完成。招生办和生源学校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在填报志愿过程中,任何人不得误导和强迫考生选报志愿。填报内容必须严格按照《自学考试报•招生考试特刊》或系统里公布的招生学校名称、代码和志愿表格式要求填涂。
考生录取档案由县(区)招生办负责建立。录取后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考试所在县(区)招办提取纸质档案,报到时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县(区)招生办要确定专人,认真查验录取通知书,并做好提档登记工作。考生提取档案后,直接交给招生学校保管。
各县区招生办要及时下载本县区考生的档案信息,做好资料的保管和存档工作。
六、录取
录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重点和普通高中录取,7月中旬前完成;第二阶段为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第三阶段为职业高中。
师范和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市考试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考生若在8月下旬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或收到后对所录取学校不满意想改录,或原来未报志愿而又想补报等,可于9月1日--15日凭报名时所用10位报名号或12位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志愿补报。
七、做好宣传工作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参加人数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县区要积极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月、教育周活动。教育考生树立遵纪光荣、违纪可耻的荣辱观,使考生明白考试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同时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优势,及时提供招生考试的有关信息,并做好招生考试报的征订工作。通过宣传使家长和考生能了解高职、中专报考、录取情况,鼓励中、低分学生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并要热情接待来汉宣传的院校工作人员,千方百计完成今年省上给我市下达的中专和高职招生任务。
八、加强对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招生办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时成立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组织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工作及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要切实加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要严格遵守《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和中、省、市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考试期间,考区、分考区都要逐级派驻督察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落实安全保密措施,确保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订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工作细则。并将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及时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中考科。
附件:数码照片采集工作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