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师大附中、附属盛乐实验学校:
现将2015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地区、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日
2015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呼教办字〔2014〕83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同时逐步形成我市特长生招生和培养的新格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长生招生原则
1.学校主体原则,即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以学校为主体制定招生计划、确定合格标准、组织专业测试、认定合格学生。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二、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制定
1.原则上每所普通高中都可以把本年度招生计划的6%确定为特长生招生数。
2.计划招录特长班的学校,必须报请市教育局批准。
3.确立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足球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占用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名额,原则上每校可单独招收不超过20人的足球特长生。
4.凡有特长生或特长班招录计划的学校需在4月10日之前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报送“特长生(或特长班)招收方案”。
三、特长生报名条件
体育方面: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地区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或其他专项集体项目上获得集体前3名或个人项目前8名的学生(提供获奖证书和秩序册原件)。
艺术方面: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地区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歌舞、器乐、书法、绘画等汇演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虽未参加上述竞赛,但在某些方面有突出特长、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可持初中学校推荐信报名。
四、特长生招收程序
1.4月份,各学校完成特长生或特长班的报名及术科测试。
2.5月8日到5月15日,各高中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术科合格学生名单公示。
3.5月20日前,各学校通过本校招生系统电子端口,录入特长生或特长班术科合格学生名单;并打印纸质名单,由校长签字、学校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4.6月30日前,全市各类特长生(包括特长班)的统一录取工作完成。
五、录取原则
1.各学校必须于5月20日前上报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包括特长班学生),否则被视为放弃本年度特长生(特长班)招生。
2.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市教育局确定的最低控制线,即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低于上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对专业特长特别优秀、但中考升学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特别是具有足球天赋或特长的考生,可向市教育局提出特别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录取。
4.本文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15年特长生招生工作结束止。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