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2年葫芦岛市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实施方案》基本精神,结合我市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体育考试对象
初级中学毕业并报考上一级学校的考生。
二、体育考试内容
体育考试由体能测试和健康常识测试两部分组织成。
1、身体基础项目测试(选测):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
2、运动能力项目测试(必测):男生1000m跑、女生800m跑。
3、运动技能项目测试(选测):立定跳远、掷实心球、跳绳。
4、健康常识测试。
注:男生引体向上或掷实心球任选其一,立定跳远或跳绳任选其一;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或掷实心球任选其一,立定跳远或跳绳任选其一。
三、体育考试组织办法
1、体能测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一次性测试赋分。按考生所测三项内容成绩得分之和计入升学总分。
2、健康常识测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初二学科结业考试一并进行,随同其他学科成绩第二年进入升学总分。
四、体育考试赋分权重
引体向上(男生)或掷实心球满分为10分,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或掷实心球满分为10分;立定跳远或跳绳(男、女生)满分为10分;男1000m跑、女800m跑满分为30分;健康常识测试满分为10分。总满分为60分。
五、体能测试赋分标准(见测试赋分表)
六、体能测试项目技术标准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执行。
七、体能测试免试和缓试处理办法
1、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身体残疾的考生,具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并附诊断资料、学校证明。考试前经组织考试部门面审,确属残疾者可申请免于考试,该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其所在学校考生(男、女生分别统计)测试成绩的平均分数计入升学总分。
2、因临时性伤、病不能及时参加本届升学体育考试(所在学校临场测试或统一规定补试)的考生,必须具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诊断证明和所在学校证明可申请免于考试,该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的80%计入升学总分。
3、因临时性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参加所在学校临场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试,缓试考生统一参加(由各考区自定)规定时间的补试。
4、凡申请免试和补试的考生,由所在学校按要求及时办理有关免试和补试手续,免于考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由学校填报《中考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报组织考试部门审批备案。补试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填写补试报名单,临场测试后及时上报。
八、体育考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1、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考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我市分为四个考区(兴城、绥中、建昌、市直)进行体育考试,各考区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现场测试和管理工作。
2、要进一步加强测试项目基本条件保障工作,改进测试方法,克服人为因素失误和避免因技术问题而影响考生测试成绩,科学、客观、准确地获得考生测试数据。根据我市测试项目的规定,各考区要提前做好场地设备、仪器和器材的准备,并对其基本功能进行校对和维修,及时做好更换及调试工作。
3、各考区原则上设置一个考点进行测试。距考点较远或不方便的学校,在广泛征得考生意见的前提下,可申请增设考点就近参加(整体考生)测试。变更统一考点测试根据学校申请由组织考试部门统筹安排。
4、测试流程:先进行考生选测项目,再进行1000米和800米跑测试。
5、1000米和800米跑必须保证在200米以上的标准田径场地上进行测试。考生不得穿钉子鞋、皮鞋、凉鞋等有碍本人和他人的鞋子、衣物参加测试。
6、参加考试学校必须有一名校级领导带队,将考生安全放到首位,做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禁在交通、场地、器材等安全上发生事故。
7、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体育考试工作认识,认真细致地做好考前、考中和考后的管理工作,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和监察工作,严禁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各考区要建立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九、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1、四月下旬组织体育考试报名工作,同时做好考试编组、制发准考证、免试登记和面审工作。
2、五月上、中旬进行考试项目测试,月底前完成考试工作。
十、考试经费
体育考试所需经费由考生报名费解决,每名考生报名费10元,由学校报名时统一上缴。
本办法解释权归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