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原则和办法
1.报考“高职”(含“3+2”专科高职班)、“中职”、职业中专和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报志愿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日至8月6日。
2.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20日。
3.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招生设三个志愿批次。
第一批次为吉林一中等13所普通高中统招志愿。设三个志愿:一志愿为统招生兼指标生志愿,二志愿、三志愿为平行统招生志愿。
第二批次为吉林一中等13所普通高中自费志愿。设两个志愿:四志愿为自费生志愿,五志愿为合作办学志愿。
第三批次为吉林三中等5所一般高中志愿。设两个志愿:六志愿为统招生志愿,七志愿为自费生志愿。本批次设一个调剂志愿。
(2)普通高中招生增设二次征集志愿
设两个志愿:一个统招生志愿,一个自费生志愿。
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录取时间结束后,市招生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各类招生计划,根据公布情况在网上向未被录取的考生二次征集志愿。
4.志愿填报方法
(1)考生在第一批次招生的学校中任选三所学校,分别填报在第一、二、三志愿栏,第一志愿兼指标生志愿;报考吉林四中“双特班”填报在第一志愿栏;报考吉林二中“民航空乘基地班”和吉林市朝鲜族中学“中韩班”(不限民族)填报在第二志愿栏;在第二批次招生的学校中任选一所学校填报在第四志愿栏;在吉林一中中新班、中加班、毓文中学中澳班、清华美术班、吉化一中中澳班之中任选一所学校填报在第五志愿栏;在第三批次招生的学校中任选两所学校,分别填报在第六、七志愿栏。
(2)考生在学校教师指导下,凭上级招生办提供的报名序号和密码,登陆互联网,进入到吉林市教育信息网。点击吉林市中考招生信息网报系统,按目录索引,点击学校志愿栏目,选报学校。报考高职、中专等学校,要点击专业志愿栏,选报专业。考生对自己所选报的学校、专业确认无误后,提交给毕业学校,即完成报考志愿。
(3)第三批次学校设“服从调剂”志愿。
(4)各初中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引导考生从自身实际出发,理性选择学校,梯次填报志愿。不允许限制或强制考生选报志愿。要特别注意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关系。
(5)考生报考志愿必须由本人认真填报,因填报有误而影响考生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几点说明
(1)第一、二批次学校的各类招生计划只招收市内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往届初中毕业生只可填报第三批次一般高中,也可报各类“中职”学校、5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实行3+2学制的“中职”学校和5年制师范分院。
(3)凡报考空军飞行少年军校的考生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基字[2013]7号文件《关于2013年空军飞行少年军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4)现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具有吉林省户口的外地考生可直接报考本校高中部,不准报考吉林市区其它高中学校。
(5)吉林市朝鲜族中学在吉林地区范围内招生。
(6)按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要求,录取时,新生档案中必须装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登记卡(初级中学)》;对免于执行(因病或残疾)的学生也必须填写《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申请表》,否则不予录取上一级学校。
6.外县(市)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和具体录取办法,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