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广网讯 2013年中考,吉林市将实行8项奖励和照顾政策,但各项奖励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两项以上,取最高值项。
具体来说,8项奖励和照顾政策分别是:
报考普通高中和高师、“高职”、“中职”学校的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为保证和加强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学习日语、俄语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可降5分录取;普通高中、“中职”、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按省委有关文件规定,加1分录取;见义勇为模范本人或子女,降10分录取;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根据相关规定,考生所在中学必须将照顾加分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如发现在中考照顾加分工作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记者 吉林市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之声 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