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2016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子女考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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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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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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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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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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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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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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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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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意见 |
审查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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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计生 部门 意见 |
审查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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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教育局 意见 |
审查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 报名时农村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双女户子女持《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初中学校。2.初中学校验证后,将原件及复印件报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