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示范性高中科目Ⅱ变为2B3C(含)以上
“孩子的主课成绩都过了,到录取时让科目Ⅱ成绩卡住了!”市民王先生说,他的孩子去年录取时就因为科目Ⅱ成绩不合格,没有上得了省级示范高中,这也成了全家人的遗憾。其实有王先生这种经历的考生家长并不少,他们普遍觉得几门副课随便考一考就行了,没想到录取时是“动真格”的。
这种现象也引起了兰州市教育部门的关注。为了让更多考生能进入理想的高中就读,兰州市教育局今年降低并放宽了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前置条件及科目Ⅱ的等级,即由原来的3B2C变为2B3C(含)以上。考生报考市级示范高中,成绩须在城市四区普通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原来科目Ⅱ需要有三门达到B等级,今年有两门达到B就可以了。“条件稍微放宽,考生对考试会增加一定的信心。”兰州市教育局基教一处一位负责人表示,设置科目Ⅱ是为了让学生全面发展,并不是“为难”考生,对D等的划分其实条件很宽松。这位负责人介绍,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只有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才为D等。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成绩须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3C(含)以上,择校生和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须达到2B3C(含)以上。而一般高中录取条件为在城市四区普通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4C1D(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