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园区社发局,科学城教育局,市直属有关中学:
现将《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切实加强考务组织领导,按标准装备学校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满足考前操作训练和实验操作考试需要,严格选拔监考人员,认真组织考务培训,强化考务过程管理,确保全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绵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3年3月12日
抄送: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
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 3 月12 日 印发
附件:
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
实 施 方 案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根据《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市教育体育局成立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闵永祥担任,局基教科科长李长春、市招生自考办副主任黄阔仲、市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吴明友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绵阳市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市“实考办”),由市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于应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全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考点应设置相应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相应职责。各县(市、区)“实考办”设在各教育技术装备站。
2.市直属学校、高新区、仙海区、经开区、科创园区和科学城一中考试工作由市“实考办”直接组织;各民办初中考试工作由所在县市区统一组织;科学城材料所子弟校由江油市统一组织。
二、考试对象及科目
1.初中2013级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全体考生,应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2.因身体残疾确实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学生,由本人申请,学校初审,并将申请学生名单在本校公示三天。公示无误后,再书面上报县“实考办”(市直属考点报市“实考办”)审查同意书面批复,方可免考。免考名单及批复文件报市“实考办”备案。
3.从市外返回的绵阳籍学生,应先经当地学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确认学籍后,再报名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4.因突发或非常特殊原因,在考试期间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可在本考区规定时间、规定考点参加补考。
三、成绩认定
1.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各10分、 2012年已考生物学科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5分,均计入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即:满分25分。
2.免考学生的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凭市或县“实考办”批复,按“学科满分×60%”记入。
3.因非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返绵学生,报请市教育体育局审查同意并书面批复后,其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仍按“学科满分×60%”记入。
四、考试内容
在省教育厅统一命制的考题范围内选择,主要考核学生应知应会的实验操作基本技能、常规实验基本原理、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
五、时间安排
3月25日,公布考试练习题;
4月2日前各县市区、直属考点学校完成报名及数据采集审核工作,上报参考人数;
4月9日上午,召开考务培训会议,分发试卷,公布试题;
4月10日至4月30日为考试时间;
5月8日为补考时间(报名、因特殊事宜未参考考生);
5月15日前各县市区上报成绩数据库电子文档光盘(一式2份,密封,相关负责人签字,实考办盖章)。
各县市区考试日程安排提前5天报市“实考办”,以便市上安排巡视。
六、实施办法
1.试题选择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练习用题各10套,其中选择8套作为正式考试用题。
2.考点设置
⑴原则上在本校设置考点。拟设置考点的学校必须按要求装备齐实验仪器设备及药品耗材,零星不足部份可由“实考办”将实验仪器设备及药品耗材专车运送到学校组织考试。未设置考点的学校在务必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统一组织考生到“实考办”指定的就近考点参加考试。各“实考办”务必于考前五天,对考点设置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下文确认后,方能进行考试。
⑵各考点要在学校大门口张贴“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XXX学校考点”的横幅标语,在考区外醒目处张贴《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XXX考点领导小组及考务人员名单》、《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规则》、《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主任职责》、《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主考员职责》、《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员职责》、《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巡考员职责》(附件1)。
⑶每个考点的考区要划定警戒线,并设有“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XXX学校考点考区”的明显标志,所有考务、巡考人员必须佩戴市或”实考办”统一印制的胸卡进入考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⑷每个考点专设考务办公室(有专用联系电话)、考务人员休息室、考室,张贴“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XXX学校考点XXX室”的明显标签。每个考室前门设置考生点名处,张贴考室座位分布图、进出考室标识及考试流程。
⑸每个考点设置物理、化学考室各一间,每室设置24组实验,并保证考生一人一桌,每个考题按3组准备实验仪器设备及药品耗材,并按三角形摆放。每个考室内要有黑板、粉笔、黑板刷,配备秒表一只,浆糊一瓶、订书机一台,号签及号签筒(附件 2)两套。每个考室必须达到部颁实验室建设规范要求,并配备消防器材。
⑹严格按教材要求准备考试题所需的统一规范的实验器材,不得因实验器材不同而降低实验操作难度,如物理的电学实验不能用组合电学实验桌;电压表、电流表等要用独立表头;连接线必须使用两头裸导线等。
3.考务组织
⑴考点学校校长任考点主任,学校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按照国家考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对本考点考务工作负全责。参考学校设领考员1名,负责本校考生的领队工作,组织考生提前列队,清点人数,按时进入和退出考区,掌握本校考生情况,协调考务事宜。
⑵每个考室设主考员1名、监考员8名。监考员由学校推荐、填报推荐表(附件3)并盖章,本人确认承诺,“实考办”严格审查。学校务必严格按条件选拔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本学科从教三年以上的一线骨干教师担任,主考员在从事过三次以上监考工作的监考员中再择优选拔。主考员、监考员均须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文正式确认并统一调配。每个监考员同时监考同一试题3名考生,超过3名作考试无效处置,并按考试违规问责。监考员不得在本校考点监考,若有亲属考生,应主动报告并回避。任何考点,若有违规任用不合格监考教师的,将作考试无效处置,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⑶每个考室设点名员1名,负责组织每组考生的清点、按序排队、抽签和进出考室。
⑷每个考点在考区设保安人员2名,负责维护考区秩序;设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临时伤病进行急救。
⑸每个考室设实验技术人员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所需实验器材。
⑹每个考点设巡视员1名,驻点不间断巡视。巡视员由市或县“实考”领导小组指派。各“实考办”负责人考试期间务必全程亲力亲为组织、指导、巡查考务工作。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务必巡考三次以上。
⑺各“实考办”务必召开考务工作会,组织各考点负责人认真学习本《考试方案》,选拔相关人员,落实目标责任,做好准备工作。
⑻各“实考办”务必专门组织监考人员进行考务培训,清点有无需要回避的监考人员和不符合条件人员,确保组建最优秀的监考教师团队。向监考人员宣读考试规则、监考人员和主考人员职责、监考纪律、问责办法以及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在主考主持下分学科熟悉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4.考生报名
⑴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生的基本信息(学号、姓名、性别、就读学校、班级),以全市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基础数据为准,必须使用12位学号。
⑵各参考学校以教学班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编定和印制《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名册》(附件4)。考生名册24人一组,每组一页。考生名册先打印一份,由班主任组织学生与学籍证认真核查,无误后由学生签名;全班无误后由班主任在名册封面签名;全校无误后由考点主任在名册封面签名。务必保证考生信息正确并与文考报名信息绝对一致。修订核实无误后的考生名册电子表格发“实考办”备用,同时打印一式6份,保证各学校领考员、各考室点名员、各学科主考人手1份。
⑶各“实考办”、各直属考点学校,以核实无误的考生信息库为准、以考生名册为序按统一规格、式样印制《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附件5),并审查监章(市直属考点学校报市“实考办”监章),准考证照片务必使用学籍管理系统内的证照。
⑷免考学生必须凭 “实考办”批复,在考生名册备注栏中注明“免考”字样。
5.考试管理
⑴准备好考生名册,由学生班主任向考生统一发放《准考证》,并组织学生再一次将准考证与学籍证信息进行核对。
⑵开考前20分钟,“实考办”工作人员向各学科主考分发试卷、评分标准及考生名册,之后各学科主考立即带领监考员进入考室,拆封并向监考员分发试卷及评分标准,然后按试题要求检查实验仪器、器材及相关设施,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更换。
⑶开考前10分钟,学校领考员组织考生按名册顺序整队集合,按每组24人编组,分组到达考室点名处。严禁学生携带练习题进入考区。
⑷点名员在每个考室点名处负责按考生名册顺序审查本组考生准考证,认真核对照片和本人相貌是否相符,按主考指令组织考生随机抽签(不得有任何暗示行为)确定考试题目并立即进入考室。
⑸每科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考完一个学科,由领考员带队依次参加下一学科的抽签、考试(不能一签两用)。每组考生考试结束后,领考员立即带领离开考区。
⑹考生进入考室,按所抽题签对号入座,并将题签和准考证放于实验桌左上角待查。监考员再次核查考生身份和题签,向考生发放试卷,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的信息在试题A卷和B卷上分别填写学校、姓名、准考证上的学号、签号。考生填写后,监考员要认真检查核对,必须确保与准考证信息完全一致。
⑺主考员发出考试信号后,考生开始进行实验操作,监考员进行监考评分。考试时间结束,主考员立即发出考试终止信号,考生立即携带证件退出考室。
⑻考生如有实验仪器设备、药品耗材缺损,应举手示意,经主考员同意,由实验技术人员予以补充更换。实验技术人员补充更换完毕立即退出考室。
⑼除主考员、监考员外,巡视员、县市区实考办工作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均不得在考室长时间滞留。点名员、领考员等其他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室。
⑽监考员监考、评分时,应认真观察考生每一个操作步骤和动作,对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公平、有据地给分或扣分,以0.1分作为最小给分和扣分单位,卷面成绩保留一位小数。B卷“0分”的,应注明“未操作、未答卷”或“全部操作错误”。
⑾主考员对监考员的监考、评分过程实施严格监管。监考员对评分标准部分细节掌握不准或遇特殊情况时,由主考员组织本考室监考员共同商定,统一标准。
⑿主考员应详细审核监考员的每一组评分,对监考员评分有异议、小计分数有误或监考员对自己给出的评分拟作修改时,主考员应认真核实并征得本考室2名以上监考员复议后认定,主考员及参与复议的监考员在评分修改处共同签字。主考员不得单独在B卷上修改分数。未共同签字而出现修改痕迹的分数,则视为无效分数,在录入成绩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监督。
⒀每组考生考试结束,监考员在考生B卷上填写合计得分并签字,将考生A卷和B卷分别叠放,交主考员审查无误后,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主考员在每一组B卷的第一页上签字,表明认可监考员给本组考生的评分。本场考试结束,由主考员填写本场考场记录(附件6)。
⒁每场考试结束后,主考员要将考生A卷和B卷分开,分别以学校为单位,按班级从小到大顺序叠放装袋,考场记录单放入B卷袋中,在考务办公室当场密封盖章,同时回收评分标准和全部剩余试卷,并专人妥善保管、保密。严禁在考室内现场登录成绩,否则视为违规考试。严禁试卷泄漏、丢失、篡改等重大事故发生。
⒂考生考试过程中,如有偶发事件发生,参照《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参考》(附件7)执行。
⒃各“实考办”、各考点主任要对上报考生成绩的真实性、有效性负全责。考生成绩一经公布,任何人不得更改。
⒄整个考试期间,学校考点主任及其所有工作人员、监考人员,要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考生人身安全防范工作。考点主任或副主任应轮流坚守考务办公室,组织考务工作,联系、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6.成绩录入
⑴严禁在考点现场录入成绩。考试全部结束后,由“实考办”统一集中组织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前,首先将“实验操作考生名册数据库”再一次与“文考考生名册数据库”核对无误后,再行组织成绩录入。
⑵成绩录入每三人一组,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三人共同验封并启封评分卡袋,一人阅读、一人录入、一人监督。成绩录入统一使用EXCEL电子表格,考生信息由核实无误后的报名信息库导入。考生成绩保留1位小数。考生成绩录入完毕后,对照B卷再次进行核查并纠错。如发现B卷上成绩有误,由“实考办”负责人组织主考人员、当事监考员认真对照A卷、B卷再次弄清、弄准出错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同意,妥善处理。
⑶成绩录入完毕,分学科进行抽查、核实,抽查面不小于10%,尤其要核实姓名录入是否规范,考生学号是否唯一,考生成绩录入是否有误等。核实无误后,在共同监督下当场将成绩册电子文档以EXCEL电子表格和DBF数据库两种文件格式刻录成光盘一式四份,分别装袋、密封,“实考”领导小组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全体成绩录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其中:学校存档一份,县市区“实考办”一份,报市“实考办”两份。学校立即打印成绩册,并张榜公布。考生A卷、B卷、考场记录单、考生成绩名册及其光盘等相关文件资料,由”实考办”封存至本年底。
七、工作考评
1.各考点整个考试结束,将考务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实考办”,同时上报监考、巡考员过程照片,无考务工作总结、“实考办”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巡考照片的,不予接收考试数据光盘。
2.巡考员对考点整个考务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附件8),并上报”实考办”。
3.市“实考办”将与各县市区“实考办”签订专项目标责任书,全市“实考”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表彰先进,处罚违规单位和个人。各县市区也应做好相应考评工作。
八、考务费用
1、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2013级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其报名考试费按12元/生向考生收取,不足部分可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2、报名考试费主要用于报名、准考证制作、电子档案制作、命题、制卷、试卷运输及保密、试卷保管、考务组织、监考补助、考场巡视、成绩录入、数据处理等。
3、报名考试费由各参考学校统一上缴各“实考办”。5月20日前,各县市区按2元/生(市直属考点学校10元/生)上缴市“实考办”(市教育技术中心)。
九、考试纪律
实验操作考试是一项国家正规考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初中学校,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在考场设置、考务组织、监考人员选定与培训、考生安全等各个方面都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各考场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或安全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市“实考办”值班电话:13698123222(李老师)、13981102287(景老师)
全市“实考”考风考纪监督电话:2290958
附件:
1-1.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领导小组及考务人员名单
1-2.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规则
1-3.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主任职责
1-4.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主考员职责
1-5.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员职责
1-6.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巡考员职责
2.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题签式样
3.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监考人员推荐表
4.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名册
5.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样式
6.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场记录
7.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8.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巡视检查评估表
附件1-1:
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
考点领导小组及考务人员名单
考点学校: (盖章) 考试时间: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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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职 务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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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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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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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考室点名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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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考室点名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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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考室实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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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考室实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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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保卫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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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医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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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录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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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规则
1.考生凭《准考证》在考前10分钟到点名处依次排队,经点名、审查准考证、抽题签后,按点名员指令按时进入考室,按题签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题签放在实验台左上角待查。
2.考生进入考室只能携带必备文具,如钢笔、铅笔、直尺、胶擦等,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计算器、书包、书籍、报纸、复习资料等。
3.考生入座后,首先核对是否是本室所考的学科试题,无误后,在实验考试A卷、B卷上工整、清楚地填写考点、学校、姓名、准考证号。
4.一组考生应整体出、入考室,个别考生因故耽误时间,不得要求延长。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室内考生方准退出考室。考生退出考室后不得再次返回。
5.考生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分发错误或有异常情况等,可举手,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监考员应当场答复。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监考员也不得向考生答复或提示。
6.考室内保持肃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考生不得向邻桌考生询问和提示。考生不得在室内自由走动。
7.考试终止信号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实验,将实验考试A卷放在实验桌左上角,立即退出考室,将题签交回抽签处。
8.考生不得代考,一经发现,取消双方考试资格和成绩。
9.考生若有作弊行为,将给予扣分直至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罚。
10.监考员不负责任或故意违犯考试规则时,将当场取消监考员资格直至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1-3:
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主任职责
考点主任职责:主持本考点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考试工作。
考点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负责本考点考试工作。
1.推荐监考人员,选聘培训考点工作人员
2.组织人员布置考场、考室各项设施,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3.负责考试所需实验仪器设备和耗材药品的补充、完善;
4.负责考试组织协调工作,解决考试期间发生的偶发事件,重大问题;
5.及时撤消、更换不称职的或违犯纪律的考点工作人员;
6.做好考场、考生安全保卫和后勤工作;
7.向县市区“实考”办公室报告考试情况。
附件1-4:
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主考员职责
主考员职责:主持本学科考室的具体考试及评分工作。
1.组织本考室监考人员、点名员、实验技术人员按时进入工作岗位;
2.按时发出考试开始、终止信号;
3.指导、监督监考员的监考和评分行为;
4.及时协调、报告本考室偶发事件,保持本考室考试正常秩序;
5.组织处理监考员掌握评分标准及评分过程中的临时问题;
6.妥善保管考生A卷、B卷、考生名册。
7.认真填写考室情况记录。
附件1-5:
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员职责
1.协助主考、组织实验技术人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组织考生进入考室、对号入座,查验考生身份,制止代考考生、非考室人员进入本考室;
3.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4.领取并向考生分发实验操作考试题;
5.督促考生在A卷、B卷上正确填写考点、考生姓名、学校、准考证号、签号;
6.维护教室正常秩序,制止考生违犯《考试规则》行为;
7.监视考生考试过程,按评分标准公正、公平、客观、准确地评分;
8.一旦发现考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危险操作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9.按顺序收集整理考生A卷、B卷,填写考室情况记录表;
10.监考员在监考过程中严格遵守纪律:不监考亲属考生;不吸烟或吃零食;不看书报或高声谈笑;不接听或拨打手机;不参与替代考生实验操作;不在考室内频繁走动;不擅离职守;不向考生作与试题内容和答案有关的提示;不提前、延长、缩短考试时间;不带走考生A卷、B卷及评分标准;不包庇纵容或伙同考生违犯考试纪律。
附件1-6:
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巡考员职责
巡考员是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派,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监督的专职人员。
1.巡考员应于考试前一天抵达所巡考点,指导考点考务人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巡考员巡视、检查的内容包括:考区环境布置,考生安全,考室及所需实验器材配置、摆放,考试工作组织领导,考务及监考人员选聘、培训情况,监考、评分情况,考试纪律和秩序情况,考生成绩汇总录入及公榜情况等;
3.巡考员在巡视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考试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应及时与考点负责人交换意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巡视员在巡视中若发现考生作弊,有权责令监考员予以制止并要求做好考室情况记录,对不负责的监考员、工作人员提出批评,直至提请考点负责人撤换;
5.巡考员若发现考点偶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县市区考务办公室,并根据领导意见及时、妥善处理;
6.巡考员必须佩戴县市区统一制作的胸卡进入考区,正常情况下不频繁、随意进入考室;
7.考试结束,巡考员应指导、监督工作人员准确、及时录入成绩并公榜;
8.巡考工作结束,巡考员应与考点负责人、工作人员交换意见、总结评估考点考试工作,并向县市区考务办公室报告巡考工作情况。
附件2:
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题签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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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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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签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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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位号 |
图1:号签 图2:号签筒
说明:
1、号签可用竹片、木片、塑料片、金属片等制作,长15厘米,宽1.2厘米,号签筒为圆柱形,不透明,内深10-12厘米,口径约6-8厘米。
2、考试学科为:“物理”或“化学”,号签套数为:“一”或“二”,座位号为:1-24。
3、抽签时,号签必须分套(每套24支)放入号签筒内,并全部让“座位号”向下。
附件3:
推荐学校: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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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任教 学科 |
任教 年限 |
身体状况 |
所获实验教学成果 |
实考监考 (年) |
联系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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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监考员务必严格按条件选拔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本学科从教三年以上的一线骨干教师担任,主考员在从事过三次以上监考工作的监考员中再择优选拔。
附件4:
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名册
县(市、区) 考点 考试日期:2013年 月 日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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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号(12位) |
考 生 姓 名 |
中学代码 |
学校名称 |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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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化学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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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名册以学号为序,从小到大排列,每页为一组;
2、使用本名册组织考生考试,并使用本名册样式的EXCEL电子表格进行考生成绩登录;
3、考生成绩登录完成后,生成DBF成绩数据库。成绩数据库结构如下:xh =序号,字符型,5位;czxh=初中学号,字符型,12位;xm=姓名,字符型,8位;zxdm=中学代码,字符型,8位;zxmc=中学名称,字符型,20位;wlcj=物理成绩,数字型,4位,其中1位小数;hxcj=化学成绩,数字型,4位,其中1位小数; hjcj=合计成绩,数字型,4位,其中1位小数。实验成绩数据库文件名为:"(县市区校名称拼音缩写)sycj.dbf",如涪城区实验成绩数据库命名为" fcsycj.dbf"。
附件5:
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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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 照 片 学 号_________ 学 校_________ (操作考试,注意安全) |
附件6:
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场记录
___县市区_____考点 考试日期______ 考试科目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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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考试起 止时间 |
本组考生人数 |
考试情况记录(含缺考、异常情况) |
主考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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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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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发事件 |
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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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准考证学藉号重号 |
监考员首先报告主考,稳定考生情绪;主考立即核对名册,查明确切号码,安排考生按时进场考试,并作好考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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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忘记带或遗失准考证 |
通知本校领考员验证考生相貌,若相符则可安排考生进场考试;若忘记带,则要求在考试结束前将考生准考证送到;若遗失,则领考员要在考场记录上签字证明无误。成绩名册公榜时也要注明该考生“无证”,接受同校其他考生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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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相貌与准考证照片不符 |
通知本校领考员先将其带到考务办公室询问情况,查证无误后方可再进场考试;若查证确系代考,则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进一步查证情况,作出详细记录并报县市区考务办公室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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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发现试题内容有误或印刷有误 |
若少数考生试题有误,则参照其他考生试题予以答复;若整个考场发生同样错误,主考立即与本学科监考员会商答复意见,作好情况记录并报告县市区考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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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别监考员不履行职责,甚至发生舞弊行为 |
提醒、批评,直至调换临时监考员接替工作,作出考场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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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试过程中发生不安全行为 |
立即提示并制止,若有人员受伤,立即请医务人员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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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考生发生晕场、疾病 |
难以坚持,劝其退场,待病好后安排在下一组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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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考生在场内喧哗、打闹 |
予以提示、制止;情节严重者,通知保卫人员带出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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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考场遇到场外干扰 |
报告考务办公室通知保卫人员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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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考生要求中途退出考场 |
开考5分钟前不予答应;开考5分钟后可退出场但不能再进考场。 |
附件8:
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巡视检查评估表
县市区 考点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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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评估细则 |
分值 |
得分 |
评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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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 组织 工作 |
1.考点领导小组及考务人员落实,名单张贴上墙,分工职责明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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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点领导小组成员及考务人员工作认真负责,遵守考务规则、考试纪律,人员培训效果良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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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务组织工作严密有序,考试制度、资料完善,按规定张贴上墙,制度执行良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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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考 条件 装备 |
4.考区有醒目标语、警戒线;有考务办公室及联系电话;考区安全保卫设施完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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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室有醒目标志,有考场氛围,消防、急救设施完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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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验器材装备、开考实验组数达到规定标准,仪器设备完好;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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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考 过程 管理 |
7.考务人员及考生对考试程序清楚,考生纪律秩序良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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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考生考试态度端正,实验操作行为科学、规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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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考生无代考、作弊现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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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监考员、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无违规行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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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监考员评分客观准确、公正公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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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数据录入、公榜准确无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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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事项 |
1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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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出现严重作弊、违规事件,一票否决。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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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主任签字: 巡考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