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象山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招生报名申请表
附件1:
2016年象山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招生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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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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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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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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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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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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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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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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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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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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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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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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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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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 与 承诺 |
1.我已知晓:不符合参加浙江省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市)报名参加高考,浙江省已经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使用的教材、高考科目内容、数量和录取方式与其他省(市)不同,如在宁波就读各类高中,将对其今后回原籍参加高考带来不利影响,影响其今后的发展。 2.我自愿申请报考(借读)象山县各类高中,由此造成影响学生本人今后高考的相应后果责任自负。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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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段 就学 申请 |
1.对照象山县高中段招生报名条件,我已符合,具体材料附后,特申请报考象山县高中段学校。( ) 2.对照象山县高中段招生报名条件,我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特申请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 (注:请在1与2中做选择,并在相应的括号内打“√”。) 学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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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意见 |
经审核,该生 (填写符合或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条件。 学校(盖章) 审核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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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中招办备案 |
月 日负责人 (单位盖章) | |||||||||
注:不符合报考我县普高条件的学生,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