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组织管理
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教研室牵头指导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项目的评价工作,电教馆牵头负责综合素质评价中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术项目的评价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指导与督促所属初中学校认真完成评价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评价政策、实施细则和要求完成本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个初中毕业班要建立评价工作小组,完成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探究与实践类”模块中“实验操作”分项和“劳动与技术类”模块中“信息技术”分项的考核,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掌握并运用信息技术能力中的作用。
“探究与实践类”模块中“实验操作”分项和“劳动与技术类”模块中“信息技术”分项的考核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考核,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时间,考核方案须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电教馆统一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巡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实验操作测评工作,实行区域内监考教师互派,实验项目要涵盖整个初中段。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2014年5月15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