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生的录取原则: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数及考生志愿,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招生,额满为止。根据市教育局审核的指标生数,我们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指标生。
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四平市实验中学、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的定向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在该校统招录取分数线向下分别降低50分。在此分值区间内,我们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各校指标生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初中学校在降低50分后,仍未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其余下指标由我们统一收回,再从未录取的考生中,按报考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