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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教育局2012年天门中考招生宣传的通知

来源:天门市教育局 2012-6-9 16:17:49

天门市教育局2012年 天门中考招生宣传的通知

天教办文[2012]32号
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各生源学校:

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加强对我市高中招生宣传工作的统一管理,确保我市招生宣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招生宣传的效果,确保广大中考考生更客观、全面地了解各招生学校的真实情况,更好维护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我市2012年高中招生的宣传工作将采取网上宣传的形式,实行“统一安排,集中宣传”的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集中宣传的形式

各招生学校的所有宣传内容(文字和图片)挂在天门教育信息网的中考招生平台上。

二、统一集中宣传的时间

1.统一集中宣传的上报材料时间

5月25日以前。

2.统一集中宣传的挂网时间

6月10日。

三、统一集中宣传的内容

1.文字宣传内容须在1000字以内,主要包括学校的发展前景、基本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模式、办班形式、教学特色、办学成果等方面。

2.图片宣传资料为反映校容校貌等方面的一组照片,但不得超过5幅。

3.严禁不正当的宣传、不真实的宣传、抵毁他校的宣传,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4.所有文字和图片均为电子版本,具体内容须经市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四、统一集中宣传的要求

1.各招生学校的宣传活动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更不得影响生源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2.各生源学校要充分利用天门教育信息网的中考招生平台,安排专门时间,有组织地对考生进行广泛的宣传。

3.各招生学校不得进入生源学校的班级进行招生宣传,生源学校亦不得为任何招生学校另行安排宣传活动。

4.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高度重视,服从大局,切实维护天门教育的整体形象。

5.实行统一的招生宣传方式后,各招生学校不得再通过媒体、招生简章等形式重复宣传、违规宣传。如有违反,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发文单位: 天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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