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主管部门、市区各中学,机关各科室:
为了加强对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有计划、有秩序稳妥地顺利进行,现就今年我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录取对象
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考普高的2011、2012两届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省级示范高中的2011届毕业生,其录取分数线比应届毕业生提高30分。
二、建档要求
1、建档分数
为提高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方便考生及家长科学填报志愿,减少考生填报志愿的盲目性,普通高中招生公布普高最低建档分数线、市中职中心综合高中班录取最低控制线,并同时公布市区考生成绩分数段的分布情况(见附件1)。
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为470分,市中职中心综合高中班录取最低建档线为450分。
市三中与澳大利亚澳中文化教育交流中心联办的中澳班,建档线为中考总分的75%,即中考总分达618.75分方可填报。
2、建档材料
①2012年铜陵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贴档案袋封面)
②初中阶段学籍表(打印电子学籍表)
③初中招生登记表
④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⑤政策性照顾加分原件或证明
3、建档方法
达到普高招生建档线的考生,均由考生毕业学校统一建档。学校要认真核实学生学籍,严禁出现以往届毕业生假冒应届毕业生等弄虚作假现象。
市区考生的档案材料由学校审核后,按时上报市教育局,任何个人不得单独交档。社会考生档案,由原毕业学校建档,交市教育局审核。
4、收档时间和地点
各校将整理好的学生档案于7月7~10日送交市教育局,地点在市教育局事业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社会考生档案交市教育局招生办报名点。
三、招生录取原则和方法
1、录取原则:普高招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依据是初中毕业升学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录取批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普高招生录取工作分二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先进行特长生录取,即先录取市一中艺术和手球特长生、市三中体育特长生)
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高、市中职中心综合高中班(先进行特长生录取,即先录取市五中美术特长生)
3、考生填报志愿后,市教育局将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所报志愿、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情况等,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的最高等第情况确定,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则同时并列录取。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等第均须达C等(含C等)以上,其中报考省示范高中市一中和市三中公费计划(含定向指标)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3A以上。
四、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各校要加强对学生填报志愿的指导、组织、审核和管理工作,及时向考生及家长宣传、解释我市普高招生的政策、录取原则和方法及市区考生分数段分布情况,帮助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招考信息及我市招生改革的基本情况,指导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成绩科学、合理地选择填报学校。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规范管理,今年我市市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志愿仍由考生直接在志愿表上填写,考生的志愿表一律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干预、胁迫、误导考生填报志愿,更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切实维护和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有关填报志愿应注意具体事项见附件2。
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实行全程计算机管理,有关招生信息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省示范高中的招生录取结果将在市教育局城域网上公布,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全程指导招生工作和监督各校执行招生纪律情况,凡违规者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市、县统筹招生。
市一中、市三中各在铜陵县招生75人,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市一中或市三中后,由县教体局根据考生的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同一学校(单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最高等第的情况确定,如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则同时并列录取,若学校考生中没有达到最低限制分数线的,其指标吊销,吊销的指标不再重新分配。
县一中在市区招生180人,均为公费生计划,不定向到市区各初中学校,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市教育局根据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考试成绩并列的,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最高等第的情况确定,如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则同时并列录取,但县一中在市区录取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县一中在县招收的公费生最低录取线。
县二中在市区招生20人,市六中在铜陵县招生20人,均为公费生计划。
普高招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学校要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一律不得要求退档,也不得在其它学校借读。
各高中学校要认真做好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学生的入学和就读工作,对于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学生予以学费减免。
六、铜陵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组织实施
附件:
1、2012年铜陵市(市区)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分数段分布情况表
2、2012年铜陵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二○一二年七月一日
附件1
2012年铜陵市(市区)初中升学考试分数段分布情况表
附件2
2012年铜陵市(市区)普高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为确保2012年市区普高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市市区普高招生志愿填报要求作如下说明,请各校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到每一位学校志愿填报指导人员及初三毕业班班主任,并将本注意事项复印发放到每一位考生及家长手中。
一、2012年我市普高招生录取分二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先进行特长生录取,即先录取市一中艺术和手球特长生、市三中体育特长生)
(2)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高、中职中心综合高中班(先进行特长生录取,即先录取市五中美术特长生)。
二、考生每人最多可填报五个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各校招生计划情况,在志愿栏上依次填写学校代码和名称,志愿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确认。市教育局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2012年普高最低建档线为470分,中职中心综合高中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50分,只有达到最低建档线或控制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普高志愿,未达到普高最低建档线或控制线的,学校不得收取该考生普高志愿,也不得为该考生建立普高招生档案。
四、填报市一中、市三中、市五中特长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了学校的专业加试,没有参加专业课加试的学生,不得填报相应志愿。特长生志愿必须填写在同批次录取志愿前列,否则为无效志愿。
五、填报市一中定向、三中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的条件。
六、学校上报交档统计表时,要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填写,档案也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