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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教育局2012年咸宁中考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来源:咸宁考试招生网 2012-7-28 15:29:17

咸市教〔2012〕35号

 

咸宁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经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咸宁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现通知如下:

一、温泉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355分

二、鄂南高级中学

1、面向温泉城区统招线:523分

2、面向各县市区统招线(按120人划定,在每个县市区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60人)

咸安区 579分  嘉鱼县568分  赤壁市587分

崇阳县 576分  通城县555分  通山县569分

3、“三限生”由招生学校按计划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低于温泉城区和各县(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咸安区310分   嘉鱼县329分   赤壁市326分

通城县334分   崇阳县312分   通山县307分

各县(市、区)统招生和“三限生”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人数自动生成。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在校总计划内招生,不超过本校总计划的5%;招生学校:鄂南高中、赤壁一中、青龙山高中、通城二中)录取最低控制线:280分。

五、中职学校

按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高中阶段  招生  录取  控制线

抄报:省教育厅、市政府办         

    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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