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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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
各区县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基础教育分区县招生计划建议数的通知》(市教发〔2015〕13号)上报的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建议数,经我局审定,现将《西安市2015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印发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是按照《西安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进一步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数量和规模的思路,坚持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稳定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有序发展的原则,依据学校办学条件,继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确定分校招生计划。
二、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要求,从2015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取消招收择校生,不再下达择校生计划。2015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为学校总规模计划,包含经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宏志班、特长生、西藏学生及跨区域招生等计划。
三、各区县及招生学校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本计划下达后,区县及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并不得无计划自行招生。
四、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宣传,规范管理,努力完成2015年招生计划。
五、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经物价部门批准的西安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和择校生收费标准。
附件:1. 2015年西安市城六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 2015年西安市三区四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 2015年西安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西安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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