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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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教育局2013年延边中考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延边州教育局 2013-4-25 14:41:59

 

    3.指标生(含择优生)与公办民助生录取

    要贯彻落实省《中招通知》精神,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指标生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70%,指标生与公办民助生的招生按照本年度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予以择优录取,出现同分时,同等录取。综合素质推荐生不占学校指标生名额。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对指标生计划管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

  (1)延边一中、二中在延吉市(市区学校)实行全部指标一次性到校制度。延边一中、二中的指标生名额落到各初中后,按各校考生的成绩择优录取,不再确定最低控制线,但指标生成绩不得低于延吉市市区延边一中、二中首次公办民助生录取线。否则,将收回其指标生名额,不再调剂。 

  (2)延边一中、二中在其它县(市)实行择优生和指标生结合的录取方法。其它县(市)指标生名额均落实到县(市)所在地初中。指标生的录取以择优生录取线降20分为最低控制线。完不成指标的,按录取预案调剂。

  (3)普通重点高中的录取向农村初中和民办学校倾斜。报考延边一中、二中的农村初中考生(包括延吉市)、民办学校考生,按外县(市)择优生录取线降25分予以录取,但不得低于外县(市)首次公办民助生录取线。享受本政策的农村初中考生、民办学校考生,必须是在所在学校学习满2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民办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在民办学校所在县(市)或户口所在县(市)报考,其填报志愿方法与报考所在县(市)考生相同,若志愿高中实行指标生制度时不受指标限制。民办学校考生回户口所在县(市)报考,由所在学校开具证明,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户口所在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受理报名。

    三、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招生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切实加强招生过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一)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生的“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要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和收费行为,严格限制公办民助生比例和收费标准,每个学校招收公办民助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公办民助生)的20%以下。要将公办民助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统一择优录取。招收公办民助生收费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对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提高收费标准、降低录取标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和校长责任。

   (二)统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进一步优化高中段普职结构

    根据省教育厅总体要求,继续压缩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各县(市)要按照55:45的普职比例要求,及时制定并上报本县(市)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各县(市)执行普职比例情况将纳入年度教育管理目标责任制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大力推进我州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大职业高中招生的宣传力度。克服片面、盲目报考普通高中的现象,要做好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引导并鼓励考生报考各类职业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以均衡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报考比例,确保有升学要求的初中毕业生都能升入包括普通高中、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内的高级中等学校学习。

   (三)建立和完善高中贫困学生扶助机制

    各县(市)和各普通高中要建立健全贫困学生就读扶助机制,要在学杂费和择校费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扶助贫困生专项基金。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贫困生补助标准和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贫困生扶助工作,保证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要全面加强学籍、考籍管理工作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高中新生的学籍、考籍电子化管理工作。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严格审核学校申报的新生学籍,并按时逐级上报学籍和考籍。对学籍管理控制不力和管理不严的地方和学校,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考试及录取工作

    1.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落实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严格按照中考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2.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正确宣传中招政策,不得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目的,误导学生或人为地限制考生报考志愿。各普通高中不得跨规定区域招生。各县(市)教育局于8月30日之前将各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和统计报表通过电子邮箱上报州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建立新生学籍、考籍,普通高中违规招生的学生,州教育局一律不予建立学籍、考籍。

    3. 继续实施中考网上阅卷。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网上阅卷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和模拟训练工作,使广大教师和考生尽快适应网上阅卷的答题要求,消除考生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州会考办负责实施各项中考考务工作,确保网上阅卷的顺利实施。

    4. 认真组织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工作。电子档案是考生中考报名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初中负责建立,要保证所采集的考生基本信息准确而全面。各县(市)教育局负责将报考延边一中、二中享受奖励照顾政策考生公示表及相关材料(原件)于6月13日前上报州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延边州教育局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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