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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烟台中考芝罘区高中志愿填报说明

来源:水母网 2015-6-12 10:05:16

芝罘区2015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说明
 
 
一、志愿批次和设置
芝罘区普通高中志愿设志愿一、志愿二两个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为了让更多的考生能有就读普通高中的机会,今年在设置第一、第二志愿的基础上,新增“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于未被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调剂,将根据其分数调剂到分数线最低的两个普通高中。这就意味着未被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分数不低于分数线最低的两个普通高中且服从调剂,则将仍然获得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机会。
芝罘区籍和凡在区内就读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非芝罘区籍学生,在能够保证在芝罘区读完高中且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在高中入学时要与学校签订协议),享受芝罘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志愿一、志愿二均可从“烟台一中”、“烟台二中”、“烟台三中”、“烟台四中”、“烟台十四中”、“青华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培英学校”八所学校中选择一所报考;其他非芝罘区籍学生能够保证在芝罘区读完高中且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志愿一、志愿二均可从“烟台四中”、“烟台十四中”、“青华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培英学校”(报考青华中学的学生必需是山东省内户籍)五所学校中的选择一所报考。
二、录取
2015年芝罘区普通高中录取按以下程序进行:
1、首先根据2014年初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成绩和各校应届学生数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名额。
2、按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的90%(非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为95%)确定各高中的招生名额,再按各高中招生名额的70%(非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为65%)确定各高中指标生招生名额、按各高中招生名额的30%(非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为35%)确定各高中统招生的招生名额;按招生计划的10%(非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为5%)确定各高中的自主招生名额。
3、按指标生招生名额总数的1.2倍由高分向低分划定指标生最低录取资格线,凡在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按照指标生分配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学生的成绩和第一志愿由高到低确定录取资格。
4、按各高中指标生的招生名额,在录取资格范围内按学生志愿以考试成绩为依据顺次录取。
5、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成绩和第一、二志愿进行指标生剩余名额和统招生的录取。
6、根据学生服从调剂志愿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只能调剂到录取分数线最低的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各高中按《芝罘区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并在学生所在初中进行公示。
三、说明
1、选填了各类“3+4”志愿且被录取的考生,所填写的全部普通高中志愿自动作废,不参加高中录取。
2、所有被普通高中志愿录取的考生,均注册相应普通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其他志愿录取。
3、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由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四、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
考生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芝罘区教育局:6225580,烟台市教育局:2118675。或登陆网站(http://www.yt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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