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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烟台芝罘区中考志愿设置及报考说明

来源:烟台教育网 2016-5-22 9:10:10

烟台芝罘区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设置及报考说明
 

 一、报名范围
    芝罘区户籍学生可报考我区所有高中。凡在我区就读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非芝罘区籍学生,能够保证在芝罘区读完高中且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在高中入学时要与学校签订协议),享受芝罘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其他非芝罘区籍学生能够保证在芝罘区读完高中且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原则上可报考四中、十四中、青华中学(报考青华中学的学生必需是山东省内户籍)。
    二、普通高中招生类型及报考方式
    普通高中招生包括自主特长招生和统招生两种类型。
    自主特长招生:申请参加自主特长招生的考生,须于7月2日(具体时间见学校自主特长招生方案)到报考学校报名并参加自主特长招生测试,被自主特长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任何其他志愿。
  统招生:考生须于7月9日至11日期间每天8:30-17:00 登录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填报志愿。具体网址为:http://221.0.94.168:7001/signup/
    三、志愿设置
    自主特长招生:考生只能选报烟台二中、烟台三中、烟台四中、烟台十四中和牟平育英艺术中学其中一所学校。
    统招生:设志愿一、志愿二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志愿一、志愿二均可从烟台一中、烟台二、烟台三中、烟台四中、烟台十四中和青华中学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能够保证在芝罘区读完高中且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志愿一、志愿二可从四中、十四中、青华中学(报考青华中学的学生必需是山东省内户籍)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填报服从调剂志愿且未被志愿一、志愿二录取的考生,将根据其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到录取分数线最低的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四、录取
    按照先自主特长招生、后统招生的顺序依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自主特长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烟台市2016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规定和学校自主特长招生方案,进行自主特长招生录取。
    统招生:首先,根据学生成绩和志愿一确定各高中学校录取顺序;然后,按照学生志愿一、志愿二的顺序根据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统招生的录取;最后,填报服从调剂且未被志愿一、志愿二录取的考生,将根据其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到分数线最低的两个公办普通高中。
    五、说明
    1.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或家长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误导、阻碍考生自主选择志愿。在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出现的志愿问题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进行处理。
    2.填报了各类“3+4”志愿且被录取的考生,所填写的全部普通高中志愿自动作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3.所有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均注册相应普通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其他志愿录取。
    4. 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包括初中起点“3+4”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
    六、咨询电话
    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烟台市教育局或芝罘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烟台市教育局:2118675;芝罘区教体局:6226580。也可登陆烟台教育网(具体网址为http://www.ytedu.cn)烟台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专栏查询招生录取政策、招生计划和公办高中学校自主特长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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