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宜昌中考城区部分初中学校提前招生计划的通知
宜教计[2012]14号
宜昌外国语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城区部分初中学校提前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办法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对计划执行和招生情况进行总结,于2012年9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计财科和基教科。
附:2012年城区部分初中学校提前招生计划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初中 招生计划 通知
宜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印发 共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