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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宜昌中考录取加分政策出台

来源:三峡日报 2013-3-21 13:07:50

中考优录政策出台

  一类考生加10分 三类考生加5分

  本报讯(记者曹宇)2013年宜昌中考优录基本条件和政策出台,四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六类考生可享受优先录取。凡符合优录条件者,须5月10日前将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同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具体政策为,考生为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当地高中学校的考生,有上述情形之一,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同时符合两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10分。

  享受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六类考生有:在九年级被表彰为市级优秀学生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初中阶段受到市教育局与团市委联合表彰为市级优秀团员;初中阶段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项目三等奖及以上者;初中阶段获市青少年科技节科技创新项目或电子制作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者;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青少年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在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相关优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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