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秭归县中考体育考试实施细则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宜教办发[2013]18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考点设置及考场标准
以各初中为单位设置考点考场,由县教育局组织监考小组到各学校考试。考试场地、器材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和安全标准。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封闭管理。
考场标准为:
(一)男子
1、
2、记录桌椅一套、太阳伞1把及相关器材设施;
3、考试区与起点候考区设置隔离线,使考试区相对封闭,除监考工作人员、学校医生和当场考试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
(二) 其他项目:
1、
2、每个考场设记录桌椅一套、小型扩音设备一套、椅(凳)子16个、拖把一个及相关器材设施。
3、各考场封闭考试,除监考工作人员和当场考试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室内考场。
(三)考点办公室:
会议室(办公室)一间,打印机一部(含打印机驱动程序),A4打印纸苦干,监考教师开会和休息用。除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器材消毒:
1、消毒设施及药品一套;
2、考试前一天,各校派专人对肺活量测试仪吹嘴进行消毒,消毒程序按卫生部门规定的要求进行,晾干备用。
二、体育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中三年级评价指标为依据设定,考试项目为:耐久跑、肺活量体重指数、握力体重指数。
耐久跑男生测
肺活量体重指数等于肺活量除以体重,测定肺活量与体重值。
握力体重指数等于握力除以体重乘以100,测握力与体重值。
测试项目为:
三、体育考试计分办法
1、各项目权重:
|
项目 |
权重 |
分值 |
|
耐久跑 |
0.50 |
50 |
|
肺活量体重指数 |
0.25 |
25 |
|
握力体重指数 |
0.25 |
25 |
2、体育成绩:体育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为各单项得分的加权和。各单项得分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初中三年级的评分标准执行,各单项分值100分。体育成绩计算办法为:
体育成绩=耐久跑得分×0.5+肺活量体重指数得分×0.25+握力体重指数得分×0.25
体育成绩作为学生体育学科毕业成绩的依据,体育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体育合格。
3、体育中考计分:计入中考总分分值20分,体育成绩达到良好(75分)及以上者,体育中考计分计20分;体育成绩在75以下者,按体标成绩乘以分值系数后计分,分数四舍五入后取整数。计算办法为:
4、免考计分:根据省教育厅2007年颁发《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残疾免考体育成绩记100分,体育中考计20分;伤病考生免体育成绩记50分,体育中考计13分(按50×20÷75算得)。
残疾生免考需提供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伤病免考需提供由县教育局指定医院出具的伤病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核后认定。
四、体育考试规则
(一)男子
(二)身高、体重:考生赤足,身着短裤、短袖衫或单薄长衣长裤。背对测试仪以立正姿势站在底板上(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度角),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区与立柱相接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耳屏上缘与眼眶正下缘呈水平位。当测试仪水平压板轻压接触头顶时,测试仪自动计入身高体重值并写入IC卡。每人测试一次。
(三)肺活量:使用消毒后的吹嘴,每人1个。考生深吸一口气,屏住气向吹嘴处慢慢呼出至不能再呼为止,不得中途二次呼吸(测试仪器会自动中止)。每人测试二次,测试仪自动取最大值并写入IC卡。
(四)握力:考生两脚自然分开成直立姿势,两臂自然下垂,用有力手持握力计全力紧握(此时握力计不能接触考生的衣服和身体)。每人测试二次,测试仪自动取最大值并写入IC卡。
五、体育考试监考人员构成
1、考试分组
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设二个监考小组和一个巡视监督组
第一组组长:王 敏
主监考教师:(全县统一抽调)
第二组组长:王辉富
主监考教师:(全县统一抽调)
巡视监督组组长:郑光华
2、日程安排
主监考教师在考前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培训,分二组赴各地进行考试,各校考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考点工作程序:(一)导考、学生培训;(二)复核场地器材;(三)体育考试。
六、学校主要职责:
(一)考生管理
各校应成立由学校负责人任组长的体育考务组,负责组织管理本校的体育考试工作,协助、配合、服从县监考小组开展工作。按规定时间将考生带到指定地点候考。按分组表安排次序,将各组学生(指定好学生小组长)、准考证交送监考组导考员。起点处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工作。
(二)医务组
校医:校派1人。无校医的学校应通过乡镇政府协调乡镇卫生院选派。
职责:负责处理一般伤病及突发伤害事故的紧急救治和与120联系。工作地点在
(三)场地器材组
各校安排1人负责场地器材布置和管理,协助县监考组调试测试仪器。
七、考试操作程序
1、报名:各校认真核对修改学生信息和进行考试分组。
2、制表写卡:每组一张考试记录表,每生一张IC卡,考试记录表制表和基本信息写卡工作由监考组负责。记录表和IC卡均由监考组统一管理。
3、考试顺序:每次派进4组,除800/
4、各项目考试程序:学生凭准考证和IC卡参加考试,准考证和IC卡由导考员管理。考试由导考按各组顺序号依次点名,考生根据电脑语音提示和监考人员安排进行各项目测试。每组测试完成后,各监考小组长在记录表上签字。在各项目测试完成后,导考员、学生小组长、读卡操作员均在记录表上签字。
读卡完成后,立即打印该组成绩册,一式两份,一份发学校,一份与记录表装钉在一起存档,监考小组长、读卡操作员和学校负责人均在成绩册上签字。
整个考试过程中,记录表和IC卡由监考组导考员管理。
5、免考、缓考:残疾免考体育计20分,凭残疾证办理;伤病免考体育计13分,凭指定医院证明办理,2013年指定医院为秭归县人民医院和秭归县中医院,承接部门为体检中心。免考由考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秭归县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残疾证或医院检验报告单原件,学校汇总后派专人于
6、考试如遇大雨,监考组认定不可进行考试时,采取跳延办法,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7、考试全部采用智能型电子仪器测试,800/
8、各项目技术规范:各项目技术规范按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2007年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