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招

3773考试网2016中考郑州中招正文

[组图]郑州市2010年中招政策发布分配生比例扩大到60%

来源:郑州教育信息网 2010-5-13 9:08:52

(本网讯 记者 孙宏伟)备受关注的2010郑州中招政策5月12日发布,与去年相比,今年分配生比例由去年的40%提高至60%,且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包括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包括市内五区农村初中)。

    据介绍,今年郑州市共有初中毕业生96579人(不包括市区户口在外地借读),其中市区在籍初中毕业生33217人。今年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计划招生261个班,比去年增加8个班;企事业办学高中计划招生11个班,与去年持平;公办分校、民办学校高中计划招生141个班,比去年增加14个班,市区高中招生计划413个班,比去年增加17个班。普通中专今年招生计划23905人,比去年增加180人;职业学校,2010年省里下达给我市中职招生任务5万人。

    ■ 报名:5月27日至30日

    报名方式

    在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户口在郑州市市区,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返郑考试的学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可以自由报考市区任何一所普通高中。

    在郑州市借读的、无市区常住居民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由于特殊原因回原籍报考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考综合高中、民办学校(含公办学校所办分校)、公办民助学校和郑州十四中的体育舞蹈班。

    报名的办法

    网上报名的考生,通过“2010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具有郑州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在市区以外借读的初中毕业生,由本人或家长在报名期间到郑州五中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①市区常住户口簿;②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③高中录取时需要加分照顾的各种凭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毕业生就读地初中毕业学校提供的,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加盖印章的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证明。

    体育、音乐、艺术特长生的报名办法遵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体音美特长生招生办法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

    ■ 志愿:最多可报3个志愿

    按照规定,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填报三批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同一批次录取学校不得兼报。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在每一批志愿学校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否则视为不同意。必须在“是否服从普通高中分配”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考生和家长在填报择校志愿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择校”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得放弃该志愿,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其他志愿。

    非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学校借读的考生,可填报三批学校,即第一批录取学校中的郑州中学、郑州106中学,第二批录取学校中的郑州二十四中、郑州十四中的体育舞蹈班,及第三批录取学校中的综合高中和民办学校(含公办学校所办分校)。

    ■ 考试:6月25日至26日

    根据安排,今年中招考试时间将在6月25日至26日进行,总分665分,其中体育成绩占5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15分。

    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作为普通高中的录取依据之一。

    报考郑州外国语学校管弦乐团、郑州回民中学管弦乐团、郑州四中雪域艺术团、郑州102中学舞蹈团和郑州十四中体育舞蹈班的特长生,报考其他高中的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班,以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特长项目的考生,要进行特长测试。测试成绩只分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总分,且录取时只针对第一志愿学校有效。测试工作由市中招办体艺组统一组织。

郑州市2010年中招政策发布 分配生比例扩大到60%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郭政宣读《2010年中招工作组织纪律和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

郑州市2010年中招政策发布 分配生比例扩大到60%

市教育局副局长田保华宣读有关文件

郑州市2010年中招政策发布 分配生比例扩大到60%

郑州四十四中学校长郅广武代表招生学校做承诺发言

郑州市2010年中招政策发布 分配生比例扩大到60%

与会人员认真听讲

    ■ 录取:分批划线一次录取 

    今年,郑州市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分批划线、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中招办分配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分配,不再调录。

    普通高中录取初中毕业生的办法为:在考生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对考生进行差额投档,差额投档的比例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进入投档线以内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择优录取。

    考生如果报考有第一批录取学校和第二批录取学校,未被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需要提高10分才能参加第二批录取学校的录取过程。各招生学校要在招生前将本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方面的录取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供学生选报志愿时参考。

    第一批录取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

    第二批录取的学校为:郑州五中、郑州十四中、郑州二十四中、郑州三十一中、郑州四十四中、郑州102中学、郑州103中学、郑州扶轮外语学校、郑州七十四中、郑大一附中、郑大二附中。

    第三批录取的学校为:郑州十中、郑州十八中、郑州107中学、郑州轻院附中、郑州二十中、郑州二十九中、郑州三十六中、郑州五十三中和民办学校(含公办高中所办分校)。    

    ■ 分配生:比例由去年的40%提高至60%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14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不含择校生)的分配生比例由去年的40%提高至60%,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包括市内五区的农村初中)。

    今年同往年一样,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市区14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101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

    分配生资格的认定

    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从2010年秋季开始,凡不按初中就近划片范围入学,或者就近划片入学后,又自行流动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具备分配生资格。

    名额分配办法

    初中校分配生数=(各省级示范高中基础指标总数/我市初中在籍应届学生总人数)×各校在籍应届学生数。

    分配生录取办法

    (1)按照各省级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分配生的录取标准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批志愿学校的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3)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4)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录其他统招考生。

    (5)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在择校生录取之前进行。

    ■ 关于民办学校的招生

    郑州市中招办对市区民办学校(分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审查批准其招生方案,监督其对郑州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民办和公办民助普通高中招生随公办学校统一进行,录取新生必须报郑州市中招办审批,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