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必须到填报了该校志愿的学校报名参加认定测试,否则认定无效。
1.报名时间
各普通高中学校受理特招生特长生报名时间为6月19-20日。
2.报名地点
学生到已填报志愿的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学生本人的中考准考证;
(2)报名参加特招生特长生测试的考生,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校公示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留存备查;
(3)考生自备2张1寸免冠标准近照用于办理参考证和存根。
4.验证登记
招生学校负责对上述报名材料仔细核查,特别是要查对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核查学生所在学校公示证明材料是否明确公示期满且无举报,确认无误后,登记报名并汇总《城区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招生和特长生测试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表2),向考生发放《参考证》。
(二)测试
6月22-23日各校组织考核认定,认定的特招生特长生与志愿不符的无效。测试时,一定要有学校纪检干部进行全程监督,所选评委尽量要做到本校专业教师回避。
(三)公示
实行认定结果公示。招生学校须根据测试成绩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将特招生和特长生认定结果分系列在校园醒目处公示一周。公示时必须有学校招生负责人、纪检干部和评委的联合签名。必须公开学校监督电话和基教科电话(22663747)
(四)结果上报
招生学校于7月2日将《2014年城区普通高中艺术特招生、特长生认定名单汇总表》(见附表3、4)、《2014年城区普通高中体育特招生、特长生认定名单汇总表》(见附表5、6)和《2014年城区普通高中科技特招生、特长生认定名单汇总表》(见附表7、8)上报基教科,要求除上报加盖学校行政公章的纸质表格外,另将excel电子表格分别上传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基础教育科邮箱。如有举报,市教育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凡举报属实的,当事人认定结果无效,核减该校特招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数。
(五)结果确认
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基础教育科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校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局长办公会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六)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