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设置和录取时间安排如何?
城区志愿学校分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三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类学校志愿,分批次录取(指标生在7月1-5日由各高中学校录取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公示)。
提前批:7月7日,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批:7月8日-10日,省示范高中市二中、南方中学同时录取。
第二批:7月12日-14日,省示范高中一中、四中、八中、九方中学、十三中、十八中同时录取。
第三批:7月16日- 18日,市示范高中三中录取(十八中还可在本批次补录)。
补录:7月20日- 22日,民办学校补录。
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
职业学校录取时间另行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但被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可填报2个志愿,市示范性高中可填报1个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可填报1个志愿,职业学校可填报2个志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达到第一志愿所选学校的收费线,或者已达收费线但放弃收费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