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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下半年北京自考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非笔试课程的考核方式说明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 2008-10-16 22:46:48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视听元素组合训练考核方式:
    1、考试前十五天,由考生本人提交一部独立创作或作为主创参与创作的电视短片,片长3-10分钟。作品类型不限,包括剧情片、纪录片、专题片等形式均可。片子应当能够体现学生自己对于视听构成元素的理解与应用水平,也应当能够体现学生自己对设备的使用熟练程度。
    作品必须以DVD光盘形式上交。
    2、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程序如下:
    ① 由考生做作品简单阐释,阐释时间3分钟。阐释内容包括作品拍摄过程,制作心得等方面。
    ② 回答考官提问。
    ③ 考官根据考生提交的作品和回答提问的情况打分。
    3、作品上交方法:考生将自己的考号、姓名和作品名称贴在光盘上。在2008年11月1日之前将作品邮寄或自己送到中国传媒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403室(自考办)收
    邮编:100024
    电话:65779471-4031/4022

摄影专业(本科)影视摄影考试要求:
    1、考生的摄影器材自带 (必须是数码照相机)。
    2、考试结束后请考生立即携带相机到制定地点上传考试拍摄内容。
    3、请按命题的顺序提交图片摄影作品的电子文件(JPEG格式),每个命题只允许提交一幅图片摄影作品,务必将相机内不是考试内容的电子文件删除,否则成绩为零。
    4、命题中要求的图片摄影作品题材不限,人像、风光、静物均可。5个考试命题可以是同一题材或不同题材。
    5、作品必须由考生本人拍摄,如巡考中发现考生作弊,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成绩评定: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具体评定标准(课程委员拟定):
    优秀(90-100分):作品符合命题要求,有一定的创意,能够很好掌握画面用光、构图等手段来表达创作意图。
    良好(80-89分):作品符合命题要求,能够较好运用画面用光、构图等手段表达创作意图。
    合格(60-79分):作品基本符合命题要求,能够基本运用画面用光、构图等手段表达创作意图。
    不合格(60分以下):作品完全不符合命题要求,画面用光、构图等方面较差。

    另:摄影专业(专科)摄影作品赏析和摄影专业(本科)影视精品解读的考核方式以各自的考试大纲为准。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
                                                         2008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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