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北京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处罚公告
来源: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 2009-12-17 12:36:50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79名在2009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作出相应处罚决定,现将违规考生名单及其处罚情况予以公布。处罚期自2009年12月8日起,请违规考生于2009年12月30日后到考试所在区县领取处罚通知单。特此公告。
附件:2009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名单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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