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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201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本科)实践考核安排及注意事项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0-1-5 11:01:14

参加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本科)实践考核的考生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安排。
  二、凭自学考试准考证入场考试。凡丢失准考证者请提前到区县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没有准考证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三、为加强管理,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考在参加考试时须签到,不签到者成绩被认定为“缺考”。
  四、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按考试要求(包括格式、路径等)保存考试结果。如不按要求保存将会影响考试成绩,后果自负。

 附件:1、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考核安排
   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实践)考核安排
   3、数据结构(实践)考核安排
   4、C++程序设计(实践)考核安排


   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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