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
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则如下:
1、已合格“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中任意两门课,可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合格其中任意一门课,只能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2、已合格“中国革命史”,可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
3、2001年前合格的“古代汉语”、“美学”,2013年前合格的“新闻采访写作”、“中国新闻事业史”课,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
4、已合格“中外新闻作品选”,可顶替“中外新闻作品研究”课程。
5、已合格“传播学”,可顶替“传播学概论”课程。
6、已合格“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古代文学”、“新闻事业经营管理”,可顶替相同门数的专业课。
7、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见“主考院校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