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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广东自考使用计算器通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2-7-3 16:09:21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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