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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自考法律(专科)考试计划

来源:黑龙江自考 2010-1-7 14:50:51

专业代码:030112

  主考院校:黑龙江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1 
2  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专) 0010 
4  5677  法理学   7  法学基础理论或法理学(一)0211 
5  5679  宪法学   4  宪法学 (一)0212 
6  0223  中国法制史   5  中国法制史 普通逻辑0024 公证律师制度0259 (三门课程中有一门合格即可替代) 
7  0245  刑法学   7  刑法 
8  0242  民法学   7  民法 
9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形事诉讼法 
10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民事诉讼法 
11  0261  行政法学   5  行政法学 婚姻法0855 (二门课程中有一门合格即可替代) 
12  0244  经济法概论   6  经济法概论 
13 0247 国际法 6 国际法
合计 66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黑龙江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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