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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0年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来源:fjzsksw.com 2010-3-2 15:49:57

考试方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专业开考,采取“单科独进,学分累计”的方法进行。自学考试按专业划分,每个专业又规定若干门课程,考生每考合格一门课程,相应得到本课程学分,就由考试管理部门“存”起来,待按专业计划考完了所有的课程得到本专业的总学分,并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就可以取得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证书上副署。

自学考试的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以60分为及格。

每次考试的成绩和课程合格证,到当次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地点查询领取,由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或分发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考生查不到成绩,可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该证书应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将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可以参加本专业该课程的下一次考试,次数不受限制,已考合格课程的有效期为8年。

考试时间

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各举行一次考试,上半年的考试时间为4月份的倒数第二个星期六、星期天两天;下半年的考试时间为10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星期天两天。

英语听、说考试的时间为:每年5月、11月的第一个星期六。计算机上机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15日。其它实践性的考试时间由各主考学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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