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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及衔接方案

来源:fjzsksw.com 2011-1-27 11:01:21

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职业类电子商务(专科)专业的通知

                                 鲁招考[2011]2号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
  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职业类专业并与高级技工院校衔接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07]9号),经研究,自2011年10月起面向高级技工院校开考电子商务(专科)专业,实施办法按鲁教考委[2007]9号文件执行。
  拟参加考试的高级技工院校向市考试机构申请,市考试机构考察评估审核后于3月底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4月底前审批参加考试的高级技工院校。
  试点高级技工院校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规范办学,切实把试点工作做好。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及衔接方案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

考试计划及衔接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是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指导下,为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

二、学历层次和学业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为专科学历层次,其学业标准是:掌握电子商务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电子商务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考虑到电子商务专业的特殊要求,专科层次强调技能要求和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根据学历层次和学业标准,专科层次在原高级技工院校课程设置基础上设置8门课程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所规定的8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学分累计达到34学分以上;持有所学学科要求的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高级技工毕业证的考生,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考委和主考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三、专业培养目标和自学考核要求

本专业要求考生在政治思想上,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使考生能够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机构、网站、企业从事现代商务管理、电子商务开发、应用等电子商务的实际工作。

本专业的各门理论课程均采用笔试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合格;实践技能考核根据专业要求采用上机或其它考核方式,以百分制计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合格。

四、报考条件

高级技工院校在校生可报考该专业,自学考试毕业时须有高级技工毕业证书和以下工种高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之一: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管理、计算机操作、计算机程序设计、企业信息管理、物流、营销、国际商务、会计、物业管理。

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职业类电子商务(专科)专业课程设置

专业代码:A020215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2

00950

电子商务概论(二)

4

 

3

00902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2

 

00903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践)

3

 

4

00894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

3

 

00895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实践)

3

 

5

00892

商务交流(二)

4

 

6

00888

电子商务英语

3

 

7

00900

00901

网页设计与制作

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2

3

03477

会计实务

6

00890

市场营销(三)

5

8

08631

求职择业与创业指导(实践)

3

 

备注:持有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管理、计算机操作、计算机程序设计、企业信息管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选考《网页设计与制作》课程;持有物流、营销、国际商务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可选考《市场营销(三)》课程;持有会计、物业管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可选考《会计实务》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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