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籍考生报考不需注册和照相,使用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流程提示完成报考。省内跨市(区)报考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后必须到本次报考的市(区)考办重新办理《准考证》。
(三)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视为报考有效。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
(四)考生于10月10日至18日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三、工作要求
(一)市(区)应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网上报名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确保考生能够按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顺利完成报名工作。
(二)市(区)考办要在总结上次网上报名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切实完善网上报名管理办法,确保本次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三)市(区)考办编排考场,统计试题使用数量,9月27日17︰00前结束,此后系统关闭该项功能。每考场安排25人(标准考场)。为节约考试成本,可以将尾数考场合并,但合并考场最多不得超过3门课程。
(四)省考办9月28日从系统中统计各市(区)试题使用数量,作为印发试题的依据,不需市(区)考办纸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