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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自考汽车运用技术(专科)考试计划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0-3-26 9:09:49

本专业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主考,面向社会开考。

  本专业属专科学历层次。

  本专业基本要求:考生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数学、力学、机械工程技术等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汽车的基本结构与工作原理,汽车检测技术与设备、汽车维修技术、现代汽车电控技术及其故障诊断与排除、汽车电器与电路分析等专业理论;具备一定的测试、实验、操作的能力;具有处理解决在汽车运用、维修、营销与管理实际中问题的技能。

  课程设置:A081702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03981  汽车专业英语  4   
4  01042  应用数学  5   
5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6  06606  工程力学(三)  5   
7  05463  机械制图基础  2   
8  02185  机械设计基础  5   
02186  机械设计基础(实践)  2   
9  08570  汽车构造与原理  3   
08571  汽车构造与原理(实践)  3   
10  02187  电工与电子技术  5   
02188  电工与电子技术(实践)  1   
11  09087  汽车电器与电路分析  2   
09088  汽车电器与电路分析(实践)  2   
12  04178  现代汽车检测技术  6   
13  05913  汽车维修技术  4   
14  09179  现代汽车电控技术及其故障诊断与排除  3   
09180  现代汽车电控技术及其故障诊断与排除(实践)  4   
15  03972  汽车营销与策划  3   
03973  汽车营销与策划(实践)  1   
16  04449  汽车文化  3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备 注 
17  06998  毕业实习  不计学分   
合计      73  16门课程(不含毕业实习) 

  说明:

  1、毕业实习要求:通过汽车的拆装、维修、了解汽车的构造,熟悉汽车的维修工艺。

  2、已取得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汽车维修工(初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该专业新计划中的“汽车构造与原理(实践)”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已取得“汽车维修工(中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该专业新计划中的“现代汽车电控技术及其故障诊断与排除(实践)”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已取得“汽车维修工(高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该专业新计划中的“现代汽车检测技术”、“汽车维修技术”和“现代汽车电控技术及其故障诊断与排除(含实践)”三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3、已取得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汽车维修电工(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该专业新计划中的“电工与电子技术(含实践)”和“汽车电器与电路分析(含实践)”两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4、已取得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汽车营销师”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该专业新计划中的“汽车营销与策划(含实践)”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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