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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0年自考监所管理(专科)考试计划

来源:新疆自考在线 2010-4-26 9:00:08

专业代码:A030103
  专业名称:监所管理(专科)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
序 号 新 计 划 原 计 划
课 程 名 称 代码 学分 课 程 名 称 学分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6 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邓小平理论概论
 
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7 4
3 大学语文 04729 4 大学语文(专) 4
4 法理学 05677 7 法理学(二)(0210) 5
5 宪法学 05679 4 宪法(二)(0862) 5
6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00919 7 刑法原理与实务 6
7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00920 7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二)(0217) 5
8 民法原理与实务 00917 7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6
9 监狱学基础理论 00236 5 监狱学基础理论 5
10 劳教学基础理论 00237 5 劳教学基础理论 5
11 犯罪学(二) 00470 5 犯罪学(监) 5
12 教育改造学 00238 5 教育改造学 5
13 狱政管理学 00239 5 狱政管理学 5
14 劳教管理学 00852 5 监所企业管理学 5
15 警察管理学 00241 5 警察管理学 5
总 学 分   77    
  说明:1、本专业新计划毕业共计15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试)。
  2、报考要求: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工,经自治区司法部门审核同意,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人员。
  3、已通过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可顶替新计划中的“法理学(一)”;已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学”可顶替“刑事诉法原理与实务”;已通过的“刑法学”可顶替“刑法原理与实务”;已通过的“民法学”可顶替“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4、原“法理学(二)(0210)”调整为“法理学(一)(0211)”;“宪法学(二)(0862)”调整为“宪法学(一)(0212)”;“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217)”调整为“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920)”
  5、(1-3)从2004年起实施。
  6、“大学语文(专)”0010,从2007年调整为“大学语文”4729,4学分。
  7、“法理学(一)”0211,从2006年调整为“法理学”5677,7学分。
  8、“宪法学(一)”0212,从2006年调整为“宪法学”5679,4学分。
  9、“刑法原理与实务”0215,从2006年调整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0919,7学分。
  10、“民商法原理与实务”0213,从2006年调整为“民法原理与实务”0917,7学分。
  11、取消“监所企业管理学”0240,从2007年调整为“劳教管理学”0852,5学分。
  12、已考“劳教管理学(0852)”课程合格的考生在新计划中必须参加“狱政管理学(0239),5学分”课程的考试。
  13、从2008年下半年起,原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中2门以上合格的,不再参加政治理论课,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须考“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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