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考

3773考试网自学考试新疆自考正文

新疆2010年自考律师(专科)考试计划

来源:新疆自考在线 2010-4-26 9:01:58

专业代码:C030111
  专业名称:律师(基础科段)(专科)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大学
序号 新 计 划 原 计 划
课 程 名 称 代码 学分 课 程 名 称 学分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6 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邓小平理论概论  
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7 4  
3 法理学 05677 7 法理学(一)或法理学(二) 5
4 宪法学 05679 4 宪法学(一)或宪法学(二) 4
5 民法原理与实务 00917 7 民法原理与实务 6
6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00918 7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7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00919 7 刑法原理与实务 6
8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00920 7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217) 5
9 法律文书写作 00262 3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0214) 4
10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00922 6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00923 7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5
12 商法原理与实务 00921 6 大学语文(专) 4
婚姻家庭法(二)  选二 3
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 4
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5
总 学 分   67    
  说明:1、 在2002年底以前已考试通过的课程按上表进行对应顶替;未通过的课程从2005年起,一律执行新计划课程考试。本专业新计划毕业共12门课程。
  2、 已取得“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0214)(4学分)合格成绩,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262)(3学分)。
  3、“法理学(一)”(0211)(7学分),从2006年调整为“法理学”(5677)(7学分)。
  4、“宪法学(一)”(0212)(4学分),从2006年调整为“宪法学”(5679)(4学分)。
  5、 从2008年下半年起,原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中2门以上合格的,不再参加政治理论课,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须考“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