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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0年自考法律(专科)考试计划

来源:新疆自考在线 2010-4-26 9:04:08

专业代码:C030112  
  专业名称:法律(基础科段)(专科)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大学
  
序号 新 计 划 原 计 划
课 程 名 称 代码 学分 课 程 名 称 学分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6 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邓小平理论概论
 
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7 4
3 大学语文 04729 4 大学语文(本) 6
4 法理学 05677 7 法理学(一)或法学基础理论 7
5 宪法学 05679 4 宪法学(二)或宪法学(一) 4
6 中国法制史 00223 5

  

逻辑学 公证与律师制度 二选一

43
7 刑法学 00245 7 刑法 7
8 民法学 00242 7 民法 6
9 刑事诉讼法学 00260 4 刑事诉讼法 4
10 民事诉讼法学 00243 5 民事诉讼法 4
11 行政法学 00261 5 婚姻法 3
行政法学 5
12 经济法概论 00244 6 经济法(法律类) 6
13 国际法 00247 6 国际法 6
总 学 分   66    
  说明:1、本专业新计划毕业共计13门课程。
  2、在原专科段已考过“婚姻法”或“公证与律师制度”或“逻辑学”可一对一分别顶替“中国法制史”或“行政法学”;“法学基础理论”考试合格的,可顶替“法理学”。
  3、(1)大学语文(本)(0011)(6学分),从2007年调整为“大学语文”(4729)(4学分)。(2)“法理学(一)”(0211)(7学分)从2006年调整为“法理学”(5677)(7学分)。(3)“宪法学(一)”(0212)(4学分),从2006年调整为“宪法学”(5679)(4学分)。
  4、从2008年下半年起,原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中2门以上合格的,不再参加政治理论课,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须考“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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