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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10年自考律师(1030108)计划课程顶替表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0-5-25 16:27:26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课程顶替表

专业名称:律师(1030108

主考院校:宁波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旧计划可顶替课程名称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中国革命史00007

3

00015

英语(二)

14

外语、英语(二)A03-A06

4

0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律师执业概论

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6

0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7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知识产权法

8

00230

合同法

4

合同法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国际贸易法00225、国际投资法00232、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

10

00249

国际私法

4

国际私法

11

00247

国际法

6

 

12

00229

证据法学

6

证据法学

13

0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二选一

3

市场竞争法概论00231、房地产法00169

0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中国法制史00223、会计法与审计法00131、司法鉴定概论00926

14

00993

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3

 

15

21044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毕业论文

加考课1

05677

法理学

7

法理学、法理学(一)00211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00213、民法原理与实务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刑法原理与实务00215、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0216、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加考课2

00167

劳动法

4

劳动法

05678

金融法

4

金融法、金融法(一)00256

00227

公司法

4

公司法

00233

税法

3

税法

总计学分

69/70

 

说明:1、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

      3、“00015英语(二)”课程须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考生可免考英语(二),但须加考“加考课2”,或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4、凡通过原设置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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