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

3773考试网自学考试浙江自考正文

2010年浙江自考法律(高中起点本科)考试计划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0-6-13 14:54:04

专业名称:法律[高中起点本科](2030106)

  主考院校:宁波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旧计划可顶替课程名称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4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5  00015  英语(二)  14    
6  0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本)00011 
7  05677  法理学  7  法理学(一)00211 
8  05679  宪法学  4  宪法学(一)00212 
9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10  00245  刑法学  7    
11  00242  民法学  7    
12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3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4  00261  行政法学  5    
15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16  00247  国际法  6    
17  00249  国际私法  4    
18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9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20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21  00230  合同法  5    
22  00227  公司法  4    
23  00167  劳动法  4    
24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2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婚姻家庭法(一)00855 
26
27 
05678  金融法 




门 
4  金融法(一)00256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00233  税法  3    
00258  保险法  3    
00169  房地产法  3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00257  票据法  3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8  21069  毕业论文  10    
总计学分  139    

  说明:

  1、“00015英语(二)”课程须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考生可以免考英语(二),但须在本专业选修课程中加考14学分的课程,或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2、凡通过原设置的公共政治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程考试的,不再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考试;凡通过“中国革命与建设”课程考试的,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凡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试的,不再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