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学历文凭考试全国统考课程
1、2007年1月和7月安排2次全国统考的8门课程考试。
2、部分统考课程可用自学考试单科合格成绩申请免考:
高等数学(0005)可用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专)免;
大学语文(0004)可用自学考试大学语文(0010、0011、4720)免;
会计学基础(0006)可用自学考试基础会计学免;
基础英语(0007)可用自学考试英语(一)免;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10)可用自学考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免;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11)可用自学考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免;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12)可用自学考试邓小平理论概论免。
3、部分统考课程可用非学历证书考试合格成绩申请免考:
计算机基础(0008)可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成绩免;
基础英语(0007)可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免;
4、基础英语(0007)还可参照自学考试免考英语(一)的规定自行选考自学考试7学分课程来顶替。
二、 关于学历文凭省考课程
1、拟在2007年1月和7月增加省考课程的考试科目,1、7月每次安排5天考试时间。
2、7月考试后个别考生仍有省考课程未通过的,可申请点考,省考办视情况再最后安排一次点考机会。
3、凡是省考课程与自学考试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可用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申请免考。
三、 关于学历文凭考试校考课程
原则上已取得的校考课程(5门)在转考自学考试时其成绩予以承认,但须商得主考院校意见后由省考委审定。校考课挂科生要抓紧时间向教务处申请补考。
四、有关学历文凭考试申请课程免考的办理可参照自学考试的免考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