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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福建省专升本报考简章

来源:福建专升本 2009-2-8 9:32:50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报考简章

 

第一条  普通高校招收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公正选拔原则,使普通高职高专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高校继续学习,接受更高层次的专业教育。

第二条  2009年我省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

第三条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6-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考生现学习所在学校。

3. 报考志愿:考生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按招生类别及专业选择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填报志愿。

4. 考生可选报同一类别的1--10个院校专业。

5. 报名办法:考生必须同时进行网络报名与填表报名方为有效。

(1)网上报名:考生所在学校的教务、招生部门组织学生登陆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联考联招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vtc.fjnu.edu.cn或http://www.fujianzsb.com。

(2)考生就读所在学校负责下载本校报名考生数据,统一组织实施电子照相确认,填写报名确认表。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进行照相、填写报名确认表和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缴交报名考试费,报名手续方才有效。

(3)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第四条 普通专升本采取全省组织统一考试。

1. 考试时间: 2009年3月21-22日。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3月21日

上午

9:00—11:00

大学英语

公共基础课

9:00—11:30

专业基础英语(英语专业)

公共基础课

3月21日

下午

15:00—17:00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无机与分析化学

植物学、人体解剖学与生理学

公共基础课

3月22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课

(艺术设计专业除外)

专业课

8:00—10:00

素描(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课

10:30—12:30

色彩(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课

 

2. 考点设置:考点设置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由秘书处确定。

考生必须按时参加统考,遵守考试规则及其它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指令和考点的管理安排,自觉诚信应考。对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成绩查询: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报名网站查询。

第五条  招生学校、招生类别及专业

2009年承担招生任务的高校为: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和三明学院等10所。

福建省200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

类别代码

招生类别名称

招生专业

学制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

漳州师范学院

泉州师范学院

福建工程学院

闽江学院

集美大学

厦门理工学院

三明学院

01

计算机科学类

软件工程

二年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年

√

√

 

√

√

√

√

 

√

√

02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二年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二年

 

 

 

 

 

√

 

 

 

 

电子信息工程

二年

√

 

 

 

 

 

 

 

 

 

03

建筑类

土木工程

二年

 

 

 

 

 

√

 

 

 

 

04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二年

 

 

 

 

 

√

 

√

 

 

05

经济学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二年

 

 

 

√

√

 

 

 

 

 

金融学

二年

 

√

 

 

 

 

√

 

 

 

国际商务

二年

 

 

 

 

 

 

 

 

√

 

06

法学类

法学

二年

√

√

 

 

 

 

 

 

 

 

07

艺术类

艺术设计

二年

√

 

 

 

 

 

 

√

 

 

08

财经类

财务管理

二年

√

 

 

 

 

 

 

 

 

 

会计学

二年

 

√

 

 

 

 

 

 

 

 

09

管理类

工商管理

二年

√

 

 

 

 

 

√

√

 

 

公共事业管理

二年

√

√

 

 

 

 

 

 

 

 

市场营销

二年

 

 

 

√

 

 

 

 

 

√

旅游管理

二年

√

 

 

√

 

 

√

 

 

 

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方向)

二年

 

 

 

 

 

 

 

√

 

 

电子商务

二年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二年

 

 

 

 

 

 

 

 

√

 

10

新闻学类

广播电视新闻学

二年

√

 

 

 

 

 

 

 

 

 

11

文史类

汉语言文学

二年

√

 

 

√

 

 

 

√

 

 

12

外语类

英语

二年

√

 

 

√

√

 

√

√

 

√

13

生物类

生物技术

二年

 

√

 

 

 

 

 

 

 

 

食品科学与工程

二年

 

√

 

 

 

 

 

√

 

 

14

农林类

园林(风景园林方向)

二年

 

√

 

 

 

 

 

 

 

 

15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三年

 

 

√

 

 

 

 

 

 

 

16

医学检验类

医学检验

二年

 

 

√

 

 

 

 

 

 

 

17

护理学类

护理学

二年

 

 

√

 

 

 

 

 

 

 

18

药学类

药学

二年

 

 

√

 

 

 

 

 

 

 

 

第六条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由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两大类组成,满分总分为600分。

1. 公共基础课考两门,每门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英语专业的基础英语考试为150分钟)。

2. 专业课考一门,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艺术设计专业为240分钟)。

3. 福建省200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招生类别、专业的考试科目在报名网站公布。

第七条  录取

1. 录取原则:在省教育厅的监督下,由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联考联招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进行,录取工作实行高校负责制,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自主招生,择优录取。

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2. 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安排4月下旬进行,实行集中时间按计划一次性录取,不进行补录。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以提高考生志愿的满足率。

6月1日前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考生可通过到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或通过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联考联招工作委员会所提供的途径向高等学校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及未录取原因。

考生如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则由录取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学习管理

经选拔入学的学生取得本科生资格,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计入学校当年在校生的总规模数。

第九条  毕业生待遇

报名参加选拔的学生按规定完成专科学习计划且成绩合格,学校应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经选拔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本科阶段教育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条  学生缴费标准

学生实行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本校相同本科专业在校生的标准收取。软件工程专业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校软件专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6号)文的规定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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